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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考试网提醒您关注:滨海县2010年招考中小学教师简章
报名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于7月10日至7月12日到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名,报名时须提交报名登记表(附后),并提供下列材料: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报到证;⑵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证明(不限户籍的不需提供)和涉及招考基本条件第2条的相关证明材料;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⑷近期同版免冠1寸照片2张。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根据《滨海县2010年事业单位招考普通高校毕业生实施办法》精神,现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考部分中小学教师。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考计划2010年计划招考中小学教师计160名,其中:招聘研究生和重点院校本科毕业生50名(招聘简章另行发布),其他普通高校毕业生107名(具体岗位、专业及计划见附表),大学生村官3名(另行组织招考)。如研究生和重点院校本科毕业生50名计划招聘不足的,缺额作为对应学校相应专业的招考计划,面向其他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考。研究生和重点院校本科毕业生招聘结果以及因招聘缺额而对本简章招考计划进行调整的情况于7月9日在滨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滨海教育网公布。
二、招考资格条件(一)范围和对象2008年以来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2007年省选派到我县任职、三年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二)基本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2.一般为滨海生源或已入滨海籍,下列人员可不受地域限制:⑴硕士及以上研究生;⑵“211工程”院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和南京晓庄学院小学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不含民办二级学院和专升本、专转本毕业生);⑶报考中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和学前教育专业的本科毕业生;⑷夫妻一方或父母为滨海籍的毕业生。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5.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三)岗位要求1.报考中学教师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且专业对口。2.报考小学教师应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无对应报考专业的,选择与持有的教师资格证书相同或相近专业报考;音乐专业可以选报学前教育专业。
三、招考程序
1.发布信息在滨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滨海教育网、滨海电视台等媒体发布招考简章或公告。咨询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9196060、县教育局87026916。
2.报名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于7月10日至7月12日到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名,报名时须提交报名登记表(附后),并提供下列材料: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报到证;⑵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证明(不限户籍的不需提供)和涉及招考基本条件第2条的相关证明材料;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⑷近期同版免冠1寸照片2张。
3.资格审核滨海县事业单位招考普通高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毕业生的资格审核工作,审核合格的,准予参加考试。4.笔试笔试内容包括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教育理论20分,专业知识80分),60分以上为合格。笔试时间为7月16日,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于7月15日凭居民身份证到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笔试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5.技能考查按招考计划1:1.2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分别确定各学段、学科技能考查分数线。合格人数不足招考计划1:1.2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技能考查;如有放弃技能考查的,不予递补。技能考查主要考核专业技能及教育教学综合素质,采用说课、答辩等形式。技能考查成绩为30分,18分为合格线。技能考查时间为7月20日,具体要求请登录滨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滨海教育网查阅有关通知。参加技能考查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
6.积分笔试、技能考查成绩在滨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滨海教育网适时公布。以笔试成绩和技能考查成绩累计总分。按招考专业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总分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确定。
7.体检体检标准按《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时间为7月23日,具体要求请登录滨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滨海教育网查阅相关通知。如有体检不合格和放弃录用的,按积分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8.选岗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招考计划,分学段、学科按积分从高到低依次选岗,签订协议。中学教师选岗时间为7月25日上午9:00,小学教师选岗时间为7月25日上午10:30,地点在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
9.公示对拟录用人员在滨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滨海教育网进行公示。
10.录用拟录用人员于2010年8月5日至10日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录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对证件不全、档案未转入或审核有党政纪处分等不良记录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对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其他1.如有个别专业招考人数不足的,列入2011年中小学教师招考计划。2.本简章由县事业单位招考普通高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件1:滨海县2010年招考中学教师计划和专业安排表附件2:滨海县2010年招考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
滨海县事业单位招考普通高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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