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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考试必考点、题库高频试题汇总-压中真题已成为一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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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湖北省黄梅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75名教师公告
2019-12-19 08:2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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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2019-12-18 截止日期:2019年12月30日
  • 所属省份:湖北 工作地点:黄梅县 栏目分类:湖北中小学 招聘人数:175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严明事业单位进人纪律的紧急通知》(黄人社发[2015]5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均衡优质发展,依据黄梅县2019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现将我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2019年全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共175名,其中:县直高中(含理工学校)教师40名;义务教育学校教师105名(城区教师24名,农村教师81名);乡镇公办幼儿园教师30名。

    具体岗位、资格条件及数量见《2019年黄梅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资格条件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4、已在黄梅县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发布公告

    2019年12月18日在黄梅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m.gov.cn/)上发布《2019年黄梅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9年12月18日8∶00至12月30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广大考生在报名期间登录网址:111.47.186.137:8008,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报名操作。报名过程中的相关环节,如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初审、查询、缴费及打印笔试准考证等均通过登录该网站进行。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和“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证件,填报内容虚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应聘资格,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非黄梅县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报考前应征得单位同意,并由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正面白底免冠电子照片(jpg格式,宽度1-2cm,高度2-3cm,大小20KB以下)。

    3、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并保持畅通,以便于联系。如因电话不畅通,造成后果,一律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四)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在招考工作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由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2、报考人员在整个报名期间可登录网站查询报考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请重新填写报名信息。可修改信息重新报考原岗位,也可以报考其他岗位。

    3、网上初审通过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4、《岗位表》中各岗位所需专业要求详见《教育部专科、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4)进行拟定。如考生报名实际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即使网上初审通过,但在后面任何一个环节查出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将取消报考资格,所造成的后果一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5、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未达到1:3的开考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高中生物、历史、地理、政治,中职汽修、舞蹈、建筑、音乐、护理、农学、信息技术,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和中小学体育、音乐、美术等急需紧缺专业(岗位)开考比例未达到1:3的,经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五)网上缴费与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确认通过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12月31日上午12:00前登陆报名网站,通过扫描二维码缴纳笔试报考费(描码缴费时按“学段+科目+考生姓名”格式添加备注)。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笔试报考费按照每人100元(每科50元)收取,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成功后,考生于2020年1月10日9:00后自行在网站页面选择“打印准考证”选项来打印笔试准考证。

    (六)“三支一扶”人员政策倾斜。

    1、根据《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鄂人社发[2010]36号)等文件精神,本次招聘考试对“三支一扶”人员实行政策倾斜。截止2019年7月31日,“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报名参加本次考试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

    2、“三支一扶”毕业生已经通过考试等途径成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三支一扶”毕业生加分政策优惠。

    3、符合“三支一扶”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须填写《黄梅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三支一扶”人员政策优惠申请表》(附件3),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后,于2020年1月4日前交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9楼9002室)审核留存。逾期未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4、享受“三支一扶”笔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名单将于2020年1月6日至10日在黄梅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分《综合知识》和《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具体内容为:

    《综合知识》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科技、文史等常识以及写作等;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以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层次专业基础知识为主,根据教学需要和招聘条件分学段、分学科命题。

    2、笔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0年1月15日8:30—10:00《综合知识》

    10:00—11:30《教育教学专业知识》

    地点:黄梅县第三小学。

    3、笔试成绩计算:两科试卷满分均为100分。按《综合知识》30%,《教育教学专业知识》70%计算笔试成绩。即:笔试成绩=《综合知识》分数×30%+《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分数×70%。笔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享受“三支一扶”加分政策的考生笔试成绩=《综合知识》分数×30%+《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分数×70%+5分。

    5、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考生可在黄梅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每一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全部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高中生物、历史、地理、政治,中职汽修、舞蹈、建筑、音乐、护理、农学、信息技术,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和中小学体育、音乐、美术等急需紧缺专业(岗位)入围面试资格复审的比例未达到1:3,经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入围面试比例。

    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黄梅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须在2020年2月12日--1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到黄梅县教育局一楼服务大厅参加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并按报考该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全部参加面试资格复审)。2020年2月18日为递补面试资格复审时间。若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声明或将书面声明通过传真、扫描或发送信息等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未出具书面声明或招聘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由招聘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后将相关情况记录备案。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提供以下材料:

    1、《2019年黄梅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2、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表》中“报名资格条件”要求,往届毕业的考生提供相关教师资格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明复审);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暂不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毕业证书,但须提交考生所在学校(院、系)出具的能于2020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专业及学历层次毕业证的证明材料。待2020年7月20日前将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和相应专业及学历层次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交黄梅县教育局审核。届时无法提供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毕业证书的,将视作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聘用资格;

    4、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证件彩照1张;

    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还需出具单位提供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的,由工作人员签名确认,考生现场缴纳面试费50元。

    (3)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

    1、面试人员的确定。

    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方有资格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黄梅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方式和内容

    高中语文、英语、生物、历史、地理、政治等学科面试采取讲课形式,讲授高中二年级相关学科教材某一课时内容。

    中职汽修、建筑、护理、农学等专业学科面试采取现场答辩和专业实践操作形式。

    中职信息技术学科面试采取讲课和专业实践操作形式。

    中职舞蹈、音乐等专业学科面试采取现场答辩和专业技能测试形式。

    初中各学科(体育和音乐学科外)面试采取讲课形式,讲授初中八年级相关学科(化学九年级)教材某一课时内容。

    小学语文、数学学科面试采取讲课形式,讲授小学四至六年级相关学科教材某一课时内容。

    中小学体育(篮球专项)学科面试采取现场答辩和篮球专业技能测试形式。

    小学体育(足球专项)学科面试采取现场答辩和足球专业技能测试形式。

    中小学音乐学科面试采取讲述艺术活动策划和专业技能测试形式。

    小学美术学科面试采取现场答辩和专业技能测试形式。

    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

    面试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和面试评委当场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具体面试要求届时将在黄梅县人民政府网站面试公布。

    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对因上述原因导致有效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和经批准保留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进入考察、体检阶段。

    5、面试评委的组成

    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组建专班,到外省聘请县市各学段学科骨干教师、学科教研员担任面试评委,每个评委组为5-7人。面试评委于面试当天早晨从外地出发抵达面试考场。

    (4)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六、体检与考察

    (1)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依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若总成绩末位的考生分数并列,则笔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体检;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教育教学专业知识》成绩高者进入考察、体检;若双方笔试、面试、专业知识成绩均相同,则加试一场专业知识笔试,加试笔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体检。

    (2)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到黄梅县人民医院健康体检中心完成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招聘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3、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招聘单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如出现并列,则递补笔试成绩较高者,具体情况同“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方法一致),进行体检。

    (3)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考工作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情况、遵纪守法情况和学籍档案审查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对象需到本人所在单位、院校或村(社区)出具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到本人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个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往届中、高等院校毕业的考察对象按规定时间到黄梅县教育局人事股开具个人学籍档案调档函,并在规定期限内将个人学籍档案、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和《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提交至黄梅县教育局人事股审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的考察对象须于2020年6月30日前到黄梅县教育局人事股开具个人学籍档案调档函,并于2020年7月20日前将个人学籍档案、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和《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提交至黄梅县教育局人事股审核。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个人学籍档案、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和《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或个人学历、教师资格证涉嫌造假的,将视作考察不合格。

    因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出现并列,则递补笔试成绩较高者,具体情况同“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方法一致)。考生应聘录取后,首个服务周期为5年,考察时考生须提交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的承诺书。

    七、公示及备案

    对拟聘用的往届毕业的人员和拟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黄梅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不能聘用造成缺额,根据需要进行递补(如出现并列,则递补笔试成绩较高者,具体情况同“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方法一致)。

    八、选岗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选岗。实行同一岗位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岗,若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选岗(笔试成绩相同,抽签决定先后)。

    九、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问题,通过黄梅县人社局审核备案,拟聘用的往届毕业生,随即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和编制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经公示无问题,通过黄梅县人社局审核备案,拟聘用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与黄梅县教育局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三方就业协议文书由2020年应届毕业生所在院校提供,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时间另行通知),拒不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出现并列,则递补笔试成绩较高者,具体情况同“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方法一致)。拟聘用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20日前向黄梅县教育局提交符合报考岗位“报考资格条件”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及个人学籍档案。经审核,如不符合报考岗位&ld quo;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符合报考岗位“报考资格条件”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和个人学籍档案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出现并列,则递补笔试成绩较高者,具体情况同“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方法一致),并将通过审核、拟聘用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名单(含递补)在黄梅县人民政府网公示。经公示无问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和编制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新聘用人员首次聘期为五年,初次就业和非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按照湖北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鄂人社发[2016]23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一)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在市人社局、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全面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二)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对报考条件、考试程序和结果要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组织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按考试规则和纪律要求组织开展笔试和面试,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和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情况发生。如出现违反纪律规定等现象,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处理。

    十一、对违纪违规人员的处理

    公开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文件和省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其他事项

    1.2019年黄梅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相关事项以本次公告为准。

    2.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公告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资格条件表》中所列的内容,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13-3369308(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0713-3325586(县教育局人事股)

    0713-3369309(县人事考试中心)

    黄梅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黄梅县教育局

    2019年12月18日

    附件1:《2019年黄梅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资格条件表》

    附件2:《2019年黄梅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附件3:《黄梅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三支一扶”人员政策优惠申请表》

    附件4:《教育部专科、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

    来源:

    http://www.hm.gov.cn/Item/92207.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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