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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现将符合本次报考条件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告。有关事项如下:
1.领取准考证时间:3月12——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江东区青少年宫(民安路吉庆街75号)。凭报考人员的有效证件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2.领取准考证时现场支付考务费40元,家庭贫困的报考人员可凭民政部门 证明免收考务费。
3.笔试时间:3月14日下午,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出现违反考场规则行为,按《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提醒:报考人员在查看《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名单》时请仔细核对信息,如有错误,请及时告知,联系电话:87847617。为便于准考证发放,在领取准考证时,请告知工作人员报考人员的序列号(即《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名单》中标注的红色数字)。
原标题: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015学年第二批)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名单及笔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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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语文 |
序列号 |
报考岗位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1 |
初中语文 |
蔡栅栅 |
女 |
1989-2-5 |
2 |
初中语文 |
陈燕 |
女 |
1990-12-14 |
3 |
初中语文 |
戴雷斌 |
男 |
1993-8-16 |
4 |
初中语文 |
丁银岚 |
女 |
1987-7-25 |
5 |
初中语文 |
董佳婷 |
女 |
1991-10-9 |
6 |
初中语文 |
方媛 |
女 |
1992-5-28 |
7 |
初中语文 |
傅吉游 |
女 |
1992-2-2 |
8 |
初中语文 |
洪贝纳 |
女 |
1992-12-5 |
9 |
初中语文 |
纪文杰 |
女 |
1989-1-28 |
10 |
初中语文 |
刘路婧 |
女 |
1992-7-7 |
11 |
初中语文 |
柳妍 |
女 |
1981-5-22 |
12 |
初中语文 |
楼璐 |
女 |
1992-11-5 |
13 |
初中语文 |
骆敏霞 |
女 |
1993-3-13 |
14 |
初中语文 |
吕昱雯 |
女 |
1990-12-20 |
15 |
初中语文 |
马丹宁 |
女 |
1993-3-13 |
16 |
初中语文 |
梅佳妮 |
女 |
1992-9-7 |
17 |
初中语文 |
史米妮 |
女 |
1992-7-1 |
18 |
初中语文 |
汪梦蕾 |
女 |
1992-5-26 |
19 |
初中语文 |
王晶 |
女 |
1993-8-17 |
20 |
初中语文 |
王奕奕 |
女 |
1993-2-5 |
21 |
初中语文 |
王振 |
男 |
1991-11-13 |
22 |
初中语文 |
魏海阳 |
男 |
1991-7-10 |
23 |
初中语文 |
魏优靖 |
女 |
1992-11-16 |
24 |
初中语文 |
吴贤欣 |
女 |
1992-3-25 |
25 |
初中语文 |
伊敏 |
女 |
1989-3-30 |
26 |
初中语文 |
俞佳娣 |
女 |
1992-7-3 |
27 |
初中语文 |
俞晔 |
女 |
1990-3-27 |
28 |
初中语文 |
张佳囡 |
女 |
1993-8-31 |
29 |
初中语文 |
章清清 |
女 |
1989-12-2 |
30 |
初中语文 |
周琦君 |
女 |
1985-12-23 |
31 |
初中语文 |
诸丽蓉 |
女 |
1991-11-17 |
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为了严肃考试纪律,确保人事考试公平公正,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警告仍不改正或考后认定的,给予本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的;
(二)在试卷、答题卡(纸)上填写不符合本人情况信息的;
(三)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未经监考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考场的;
(四)在答题卡(纸)和准考证上作特殊标记的;
(五)故意损坏试卷、答题卡(纸),或将试卷、答题卡(纸)、草稿纸带出考场的;
(六)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二、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经警告仍不改正的;或将手机、资料、电子设备等规定以外的物品带至座位的, 给予本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离开考场,并给予本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和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一)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
(二)违反规定夹带、翻阅参考资料,或使用手机等规定以外工具的;
(三)持假证件参加考试的;
(四)抄袭、协助抄袭的;
(五)互相交换试卷、答题卡(纸)、草稿纸等的。
四、有伪造、涂改证件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行为的,给予本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和2年内不得参加相应考试的处理;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和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离开考场,给予本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和2年内不得参加相应考试的处理;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和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一)让他人冒名顶替或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二)使用手机等工具接听、接收或发送考试信息的;
(三)与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四)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六、对本规定三、四、五条所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给予相应处理的,考试机构可向其所在单位通报、向社会公布其相关信息。
七、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无理取闹,威胁、辱骂、诬陷他人,扰乱考场秩序,影响他人考试的,交公安部门处理。
江东区教育局
2015年3月10日
Never seem wiser, nor more learned, than the people you are with. 与人相处切忌卖弄聪明与学识。
Kindness is the golden chain by which society is bound together. 仁爱是联结社会的金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