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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规定,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州二中教育集团为广州市第二中学南沙天元学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在编中学教师14名。考点设在广州市第二中学科学城校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州二中教育集团成立于2017年12月12日。集团遵循“元元传承,厚德格物”的办学理念,办学区域辐射越秀区、南沙区、黄埔区和增城区。集团以广州市第二中学为核心学校,一体多翼,下辖广州市越秀区二中应元学校、广州市二中苏元实验学校,托管广州市第二中学南沙天元学校、广州市黄埔区会元学校、广州市黄埔区开元学校、广州市增城区应元学校,基本形成“一校两核三类四区五元”的新格局。广州市第二中学南沙天元学校(下文简称天元学校),为南沙区教育局下属公办完全中学,由南沙区人民政府委托广州二中教育集团管理,为广州二中教育集团成员学校(广州二中教育集团简介详见附件4),位于南沙区南沙街英东大道25号(南沙港客运站附近)。规划设置75个教学班,其中初中36个班,高中39个班。目前已开设初中11个班,高中4个班。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天元学校共招聘教师14名,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具体岗位,如下表:
见附件
详见附件1《2021年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州二中教育集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学教师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2021届毕业生和非2021届毕业生。
1.2021届毕业生: 指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且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含国(境)外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及符合《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文)条件的择业期内毕业生。择业期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的截止之日。
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的港澳2021届毕业生可报考相关岗位。
2. 非2021届毕业生: 须获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且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含(国)境外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考生须有在中学任教经历,且报名时在中学任教。
四、报考条件
考生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一)准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专业技术资格等。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等的;
4.近5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等环节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的。
本条所规定的如涉及到处分期限,其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之日。
(三)资格条件
1.各职位具体专业、学历、学位要求,详见附件1。
2.考生所学专业应与其所报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相符,专业代码要求一致。其中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可以其本科专业报名。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公告中附件3《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表》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表》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或者研究生院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通过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才能参加考试。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研究生考生,其专业和研究方向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方向一致,也符合要求。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3月1日至2003年3月1日期间出生)。
4.具有报考职位对应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1届毕业生(含符合条件的择业期毕业生)须承诺在正式入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穗人社规〔2020〕33号)相关规定,持省外专业技术资格证的人员,须一年内申请职称重新评审,一年内不按要求申请职称重新评审或重新评审不通过的,可取消聘用资格。
5. 普通话测试水平至少达到二级乙等;其中报考语文教师职位的考生,普通话测试水平至少达到二级甲等。
6.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取得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合格证书。未取得该证的2021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国(境)外留学的考生需达到雅思7.0分及以上,或者托福95分及以上]。
备注:该条规定的具体时间,请参照本公告第十条“其他注意事项”。
7.港澳学习、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国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查询认证。
8.非广州市户籍人员还须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人才引进条件(具体参阅:http://www.gz.gov.cn/zwgk/fggw/sfbgtwj/content/post_64543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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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What is bred in the bone will never come out of the flesh. 江山好改,本性难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