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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考试必考点、题库高频试题汇总-压中真题已成为一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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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021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高校现场招聘26人公告网
2021-03-11 19:36: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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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139号)规定,结合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才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基本情况

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创办于2015年3月,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院位于茂名市电白区电海街道安乐东路,校园规划占地516亩,建筑总面积约30万平方米。学院设有临床医学、护理、药学、医学技术、健康管理与促进5个系,开设护理、药学、助产、临床医学、针灸推拿、中药学、医学营养、健康管理、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保健、医学美容技术、老年服务与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眼视光技术、卫生信息管理、市场营销等17个专业,在校生约9000人。

学院坚持“立足粤西,面向广东,辐射全国,服务基层卫生和健康事业”办学定位,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人民健康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对接现代大健康产业,对接产业链设置专业,建立和优化以医药类专业为主体的专业体系,凸显办学的特色,致力培养卫生健康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打造青年学生健康生活的示范单位,把学院建设成为广东省特色鲜明的医卫类优质高等职业院校。

二、招聘对象

本次现场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由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根据学院实际教学需要制定,报考人员须符合报考岗位相应的资格条件,招聘对象共分四类人才,其中第一、二、三类人才招聘对象为学院开设相关专业紧缺人才,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和实践基础,熟悉专业技术发展前沿,能准确地把握专业技术发展方向,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有一定的学术研究成果。具体人才分类如下:

第一类人才:教授或拥有正高级职称的专业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或急需的,可放宽至53周岁。

第二类人才:副教授或拥有副高级职称专业人才,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学位(须具备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本科学历及相应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

第三类人才: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人才。年龄不超过45周岁。

第四类人才:报考人员须具有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研究生以上学历及相应硕士以上学位,同时具有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

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往届毕业生一般在35周岁以下,同时具有中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三)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

(四)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条例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五)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时间界限计算:年龄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工作经历以缴纳社保为依据;

(八)具备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具体详见《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2021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人才岗位表》(见附件1);

(九)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不符合人才招聘条件的,不予聘用。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二)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三)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四)在本次招聘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在招聘过程中违纪舞弊的;

(五)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五、人才待遇

(一)第一类人才:

1.发放安家补贴3万元;每月给予人才补贴2000元,购房发放一次性补贴8万元;

2.提供科研启动经费5-2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具体资助额度根据应聘者近五年的教科研业绩,由学院根据相关规定确定);

3.家属安置:学院妥善安排引进人才的配偶工作,联系教育部门协调办理子女入学、入托问题;

4.住房安排:对引进的人员,学院根据实际条件提供过渡性住房。

5.优先安排到国内外进修、合作研究和参加国内外重大学术会议,在职务晋升、评聘方面优先考虑。

(二)第二、三类人才:

1.每月给予人才补贴1000元,购房发放一次性补贴3万元;

2.提供科研经费3-10万元(科研经费具体资助额度根据应聘者近五年的教科研业绩,由学院根据相关规定确定);

3.家属安置:学院妥善安排引进人才的配偶工作,联系教育部门协调办理子女入学、入托问题;

4.住房安排:对引进的人员,学院根据实际条件提供过渡性住房。

5.优先安排到国内外进修、合作研究和参加国内外重大学术会议,在职务晋升、评聘方面优先考虑。

人才补贴按月发放,年限为3年;安家补贴分3年平均发放;购房补贴凭购房合同一次性发放。符合《茂名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细则》(茂人社规〔2018〕3号)要求的,学院申请办理市人才补贴,享受市高层次人才补贴的,不再享受上述相应条款所规定的待遇,第一类人才学院一次性发放安家补贴5万元,第二、三类人才学院一次性发放安家补贴2万元。

(三)第四类人才:

获聘人员享受茂名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
>来源: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If you do not learn to think when you are young, you may never learn. 如果你年轻时不学会思考,那就永远学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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