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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最新招考信息:
中央音乐学院2015年度选留应届毕业生、引进人才招聘考核工作拟定于2015年4月启动。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 为保证我院的发展与建设,实现创建世界一流音乐学院的目标,坚持人才强校战略,建设一支结构优化的教学、管理队伍,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
2. 坚持科学设岗,总量控制,促进人才队伍建设的协调发展。
3. 实行“岗位公开、严格考核、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用人机制。
二、选留、引进范围
1.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定向生、委托培养生除外)。
2. 符合条件的优秀留学归国人员。
3. 具有北京户口的优秀专业人才。
三、招聘岗位
四、 应聘材料
(一) 2015年度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 来院工作申请表(见附表);
2. 本人学生证复印件,报名时需验原件;
3. 个人简历(已婚者附配偶、子女情况);
4. 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5. 学校负责毕业生就业分配部门同意应聘的推荐表复印件;
6. 非艺术类应届研究生须有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
7. 应聘教师岗位须提交两封同专业领域专家推荐信。
注:如有获奖证书等其他参考材料可一并提交。
(二) 非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 来院工作申请表(见附表);
2. 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报名时验原件;
3. 户口本复印件,报名时验原件;
4. 个人简历(已婚者附配偶、子女情况);
5. 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6.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者请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来源:91考试网 www.91exAm.org;
7. 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8. 应聘教师岗位须提交两封同专业领域专家推荐信, 其中至少有一名推荐专家是近三年内的同事或上级领导,国外的国家或地区的应聘者,提交的推荐信至少有一封是由该国家或地区的专家所写并译为中文(为国家正式注册的翻译公司翻译)。
注:如有获奖证书等其他参考材料可一并提交。应聘者所提交的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五、报名时间
2015年4月17日~4月30日(双休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六、报名地点
中央音乐学院办公楼三层人事处305室
联系人:王老师、韩老师
联系电话:66425695-200、66415088-202
七、招聘考核规定
详见《中央音乐学院2015年度选留应届毕业生、引进人才招聘考核规定》(附件)。
八、各专业考核的具体日程另行通知。
原标题:中央音乐学院2015年度选留应届毕业生、引进人才招聘公告
中央音乐学院2015年度
选留应届毕业生、引进人才招聘公告
音人【2015】8 号
中央音乐学院2015年度选留应届毕业生、引进人才招聘考核工作拟定于2015年4月启动。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 为保证我院的发展与建设,实现创建世界一流音乐学院的目标,坚持人才强校战略,建设一支结构优化的教学、管理队伍,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
2. 坚持科学设岗,总量控制,促进人才队伍建设的协调发展。
3. 实行“岗位公开、严格考核、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用人机制。
二、选留、引进范围
1.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定向生、委托培养生除外)。
2. 符合条件的优秀留学归国人员。
3. 具有北京户口的优秀专业人才。
三、招聘岗位
序号
|
部门
|
岗位名称
|
专业要求
|
岗位类别
|
人数
|
备注
|
1
|
作曲系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教学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专任教师
|
2
|
|
2
|
音乐学系
|
中国传统音乐教学
|
中国传统音乐理论
|
专任教师
|
1
|
|
3
|
音乐学系
|
西方音乐史教学
|
西方音乐史
|
专任教师
|
1
|
|
4
|
指挥系
|
乐队指挥教学
|
乐队指挥
|
专任教师
|
1
|
海外引进
|
5
|
管弦系
|
铜管教学
|
大号
|
专任教师
|
1
|
海外引进
|
6
|
管弦系
|
室内乐教学
|
小提琴
|
专任教师
|
1
|
海外引进
|
7
|
管弦系
|
木管教学
|
巴松
|
专任教师
|
1
|
海外引进
|
8
|
声歌系
|
台词教学
|
表演专业
|
专任教师
|
1
|
|
9
|
声歌系
|
歌剧表演教学
|
导演专业
|
专任教师
|
1
|
|
10
|
声歌系
|
声乐艺术指导
|
钢琴
|
专任教师
|
1
|
京内生源
|
11
|
民乐系
|
板胡教学
|
板胡
|
专任教师
|
1
|
|
12
|
民乐系
|
民乐室内乐教学
|
二胡
|
专任教师
|
1
|
|
13
|
民乐系
|
民乐室内乐教学
|
琵琶
|
专任教师
|
1
|
|
14
|
附中
|
大提琴室内乐教学
|
大提琴
|
专任教师
|
1
|
|
15
|
附中
|
单簧管教学
|
单簧管
|
专任教师
|
1
|
海外引进
|
16
|
附中
|
政治教学
|
思想政治教育
|
专任教师
|
1
|
京内生源
|
17
|
附中
|
语文教学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专任教师
|
1
|
京内生源
|
18
|
乐队学院
|
圆号教学
|
圆号
|
专任教师
|
1
|
海外引进
|
19
|
乐队学院
|
钢琴艺术指导
|
钢琴
|
专任教师
|
1
|
海外引进
|
20
|
基础部
|
英语教学
|
英语
|
专任教师
|
1
|
京内生源
|
21
|
院长办公室
|
信息档案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其他专技
|
1
|
京内生源
|
22
|
院长办公室
|
信息网络
|
计算机类
|
其他专技
|
1
|
京内生源
|
23
|
校管处医务室
|
医疗
|
临床医学
|
其他专技
|
1
|
具有北京户口,有工作经验,中级以上职称
|
24
|
图书馆
|
乐谱管理
|
音乐
|
其他专技
|
1
|
京内生源
|
25
|
图书馆
|
文献编目
|
音乐
|
其他专技
|
1
|
京内生源
|
26
|
图书馆
|
系统管理
|
计算机类
|
其他专技
|
1
|
京内生源
|
27
|
教务处
|
教务管理
|
计算机类
|
其他专技
|
1
|
京内生源
|
28
|
附中
|
工资核算员
|
会计学
|
其他专技
|
1
|
京内生源
|
29
|
附中
|
学生管理
|
音乐教育
|
管理
|
1
|
京内生源
|
30
|
作曲系
|
艺术实践管理
|
音乐
|
管理
|
1
|
京内生源
|
31
|
音乐教育学院
|
乐务管理
|
音乐教育
|
管理
|
1
|
京内生源
|
32
|
组织部
|
秘书
|
人力资源管理
|
管理
|
1
|
京内生源,中共党员
|
33
|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
科员
|
计算机类
|
管理
|
1
|
京内生源
|
34
|
学生工作部
|
团委干事
|
思想政治教育
|
管理
|
1
|
京内生源
|
35
|
科研处
|
秘书
|
音乐学
|
管理
|
2
|
京内生源
|
36
|
国资处
|
科员
|
行政管理
|
管理
|
1
|
京内生源
|
37
|
附中
|
保卫干事
|
公安学
|
管理
|
1
|
京内生源
|
38
|
附中
|
艺术实践管理
|
艺术类
|
管理
|
1
|
京内生源
|
39
|
保卫部
|
综合管理
|
法律、治安消防
|
管理
|
1
|
京内生源
|
40
|
人事处
|
人力资源管理
|
人力资源管理
|
管理
|
1
|
中共党员
|
41
|
音乐教育学院
|
秘书
|
艺术类
|
管理
|
1
|
|
42
|
学位办
|
秘书
|
艺术类
|
管理
|
1
|
|
43
|
院长办公室
|
综合秘书
|
艺术类
|
管理
|
1
|
|
44
|
院长办公室
|
文案秘书
|
秘书
|
管理
|
1
|
|
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院教职工的直系亲属不得申报与教职工同一部门的岗位。其他专技指教师岗位以外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四、 应聘材料
(一) 2015年度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 来院工作申请表(见附表);
2. 本人学生证复印件,报名时需验原件;
3. 个人简历(已婚者附配偶、子女情况);
4. 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5. 学校负责毕业生就业分配部门同意应聘的推荐表复印件;
6. 非艺术类应届研究生须有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
7. 应聘教师岗位须提交两封同专业领域专家推荐信。
注:如有获奖证书等其他参考材料可一并提交。
(二) 非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 来院工作申请表(见附表);
2. 本人身份证或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