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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
⑤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西昌学院发给《面试通知书》。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面试人员试讲或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4.面试主要范围。
(1)试讲:教师岗应聘者准备时间为三十分钟的专业教案(纸质及多媒体课件)三套(按照《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备注栏要求),重点从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教材内容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教学基本素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具的能力、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考核。试讲时评委抽取其中的一套教案试讲(注意:纸质教案及多媒体课件上不要标注应聘者本人姓名)。辅导员岗应聘者准备时间为二十分钟的主题班会教案(纸质及多媒体课件)三套,内容分别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大学生安全教育”、“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试讲时评委抽取其中的一套试讲(注意:纸质教案及多媒体课件上不要标注应聘者本人姓名)。
(2)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形式为相关知识现场答辩,答辩题目由报考者在面试现场抽签确定。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及职业道德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兴趣爱好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
5.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二)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西昌学院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西昌学院网站上公布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试讲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面试总成绩,由西昌学院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总成绩相同,按试讲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西昌学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面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西昌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核
西昌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 考者的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西昌学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西昌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 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省人社厅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考核和公示,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公示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拟确认人员的材料报送省教育厅、人社厅后,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西昌学院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 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省人社厅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下同)。
2.毕业两年来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3.2015届毕业生应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
4.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西昌学院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确认。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我校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通过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我校凭确认复函,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西昌学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省教育厅、省人社会厅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学校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西昌学院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和西昌学院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单位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834-2580116(西昌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834-2580015(西昌学院纪委)
0834-2580111 (西昌学院监审处)
028-86113474(四川省教育厅监察室)
原标题:西昌学院2015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附件1
西昌学院2015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招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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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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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编码
|
招聘人数
|
招聘对象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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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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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
开考
比例
|
专业
笔试
门数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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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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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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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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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或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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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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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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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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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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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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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0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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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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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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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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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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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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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较强实验操作能力,能够承担园艺专业课程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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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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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
|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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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02
|
1
|
详见公告
|
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
土壤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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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所学专业为土地资源管理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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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能承担土地利用规划、地籍管理、土地分等定级等课程的理论与实践教学。
|
农业科学学院
|
专技
|
教师
|
2015003
|
1
|
详见公告
|
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
土地资源管理
|
本科所学专业为土地资源管理专业
|
/
|
/
|
能承担土地利用规划、地籍管理、土地分等定级等课程的理论与实践教学。
|
农业科学学院
|
专技
|
教师
|
2015004
|
1
|
详见公告
|
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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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学(景观设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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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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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能承担风景园林专业相关课程教学和实训指导工作;能够从事区域城市景观演化分析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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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化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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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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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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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05
|
1
|
详见公告
|
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及理论
|
|
/
|
/
|
能承担机械制图、机械基础、食品工厂机械与设备、食品工厂设计等课程的教学工作
|
轻化工程学院
|
专技
|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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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06
|
1
|
详见公告
|
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
系统科学、系统工程
|
|
/
|
/
|
能承担运筹学、系统工程学、质量管理工程等课程的教学工作
|
轻化工程学院
|
专技
|
教师
|
2015007
|
1
|
详见公告
|
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
旅游管理
|
|
/
|
/
|
能承担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