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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教育局关于市直属学校2010年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2010年市直属8所学校拟在编制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选调教师41名。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公告。
一、公开选调教师计划数
此次公开选调共41人。其中:广元中学10人,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8人,广元市职业高级中学2人,广元市利州中学1人,广元市树人中学3人,广元市实验中学12人,广元市实验小学3人,广元市821中学2人,
二、公开选调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对象、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在职在编教师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有关回避的规定;
(三)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具体条件
见附件《广元市直属学校2010年公开选调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本人持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明、原学校和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于8月18日8:30至17:30到市教育局六楼二会议室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及工作实绩、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一个职位报名超过5人(含5人)以上,由招聘学校于8月19日举行笔试确定前3名为面试人选。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部门:广元市教育局。
资格复审时间:2009年8月18日8:30至17:30。
资格复审地点:广元市教育局六楼二会议室
在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复审,请各招聘学校将应聘人员在报名与资格初审时的报名表和有关材料的复印件交市教育局。应聘人员提供有关材料的原件。
在招聘过程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四、面试
(一)手续办理
通过资格复审并按规定缴纳了费用的报考人员,由各招聘单位发给面试通知书。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规定,本次公开考调主要以面试方式进行。
(二)面试方式
文化课教师采取讲课和说课;专业课教师、和体育学科教师采取说课与专业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其他面试程序与要求按《二〇一〇年市直属学校公开选调教师面试方案》执行。
(三)面试范围
相应岗位学科内容。
(四)面试时间
2010年8月22日8:00至21:00进行。
(五)组织实施
面试参照川人发〔2007〕45号的要求组织实施。
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市教育局成立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并从市教育局机关选派监督员到各招聘单位实施监督。各招聘单位成立面试工作小组,具体负责面试工作,面试工作小组由各招聘单位报市教育局审查确定。
面试工作小组由7人构成,具体人员根据面试方案从市直属单位的优秀教师中抽选,并在面试前对面试工作人员进行面试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面试进程把握,统一评分要点,强调面试和保密纪律等注意事项。
(六)成绩公布
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市教育局在广元教育网公告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及排名。
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不再参加以后的选调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