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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市直事业单位用人需求,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2016〕4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同意,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开展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及条件
市直67家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253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岗位条件等详见相关附件招聘简章。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见各招聘岗位表);
7.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相对应的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不含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2. 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 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5.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条件说明
1.“年龄”表述“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
2.岗位有工作经历和时间要求的,工作时间计算截止到2021年7月31日。
3.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见附件9)。
三、信息发布及咨询
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ebi.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专用网站,面试、体检等相关事项将在该网站发布,请应聘者务必注意及时登录查询,凡因本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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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e that spares th bad injures the good. 纵容坏人必伤害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