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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考试必考点、题库高频试题汇总-压中真题已成为一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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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东莞市第十高级中学2021年招聘15名编外教师公告
2021-06-15 07:27: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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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十高级中学是教育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保证办学需求,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招聘15名编外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9个岗位,共招聘教师15名,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

二、薪酬待遇

参照学校同级在编教师薪酬水平标准提供待遇。

三、招聘程序

(一)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由东莞市第十高级中学网站转载。

(二)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年龄要求:社会人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5年8月31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不设年龄限制;

(2)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要求(见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9)违反师德行为并影响恶劣的;

(10)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各岗位具体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要求以《岗位表》为准。

(三)毕业生的界定

应届毕业生是指纳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拟聘用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全国统一的就业报到证。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包括以下四类:

1.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毕业生。

2.广东省户籍或就读广东省高校仍在择业期内的毕业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规定,择业期内的毕业生享有与应届毕业生同等的就业待遇,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择业期为毕业两年内,博士研究生择业期为毕业五年内。适用对象为如下之一:

(1)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2)广东省户籍省外就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3)广东省户籍出国(境)留学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以上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为准,择业期截止日期为自毕业时间起,至本次招聘报名结束止。

3.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仍在有效期内的毕业生。

4.外省户籍就读外省普通高校的应届毕业生的择业期执行当地文件精神,或承诺拟聘后可按毕业生身份(持符合要求的报到证)入职,否则可取消聘用资格。

(四)教师资格证及专业要求

1.教师资格证要求

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语文学科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名应聘。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如在2021年9月1日前未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2.专业要求

所学专业(含海外学历学位)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岗位要求专业范围,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超过一半基本一致的,可直接填写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和提交成绩表进行报考,审核后认定为相近专业的可通过报考。

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专业的,其专业研究方向如与报考的教师岗位一致的,视为符合要求。

(五)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通过网上报名及网络投递应聘材料的方式

(1)网络报名地址:https://wj.qq.com/s2/8334793/3b97/

(2)应聘材料报送:请将应聘材料压缩打包,以“学科+姓名”的方式命名,发送到邮箱:dgsz01@21cn.com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上填报个人信息、报考岗位、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家庭情况等,并在报名表粘贴近三个月内

证件照;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完整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及在校期间成绩单;

(4)教师资格证相关材料复印件;

(5)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须凭《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6)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暂缓就业证明材料复印件;

(7)报考者还可以提交个人所获得的荣誉、奖励、资格、职称等证书复印件,以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文章、开设的公众号和社会实践情况等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复审时需查验复印件及原件,如存在任何材料造假行为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失信行为人名单。

(六)报名时间:2021年6月11日至2021年6月16日

(七)报名方式:考生按要求发送报考电子材料到指定邮箱进行报考。

(八)资格审核

东莞市第十高级中学对考生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资格的报考人员全部入围面试考核环节。2021年6月17日前,东莞市第十高级中学通过学校网站公告栏(http://dgsz.dgjy.net)、电话或短信通知入围考试的考生其资格复审及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九)考核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6月20日

地点:东莞市第十高级中学(东莞市沙田镇环湖北路1号)

(十)面试考核

采用“笔试(实操)+试讲”的方式进行。

1.笔试(实操)

(1)测评考核:每位应聘人员均需参加对应学科专业知识测评,各学科满分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体育学科进行实操,考生根据要求进行专业技能展示,考试时间5-1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实操)成绩设合格线为60分,不记入总分。

(2)根据笔试(实操)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聘岗位数1:5进入试讲环节,笔试(实操)成绩合格人数不达上述比例,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试讲环节。

(3)笔试流程:考生按时报到并签到(迟到者取消考试资格)——统一进入指定试室考试(60分钟)——笔试结束。

(4)实操流程:考生按时报到并签到(迟到者取消考试资格)——抽签确定考试顺序——按规定进行考试——结束。

2.试讲

(1)试讲内容为片段教学,备课30分钟,试讲10分钟,满分100分,80分为达标分数线,不达80分或以上者,不予进入体检环节。具体每位考生的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试讲流程:考生按时报到并签到(迟到者取消考试资格)——抽签确定考试顺序——抽取试讲课题——按顺序依次备课30分钟——考生佩戴号码牌进行试讲——试讲结束。

3.成绩

考试总成绩=试讲成绩(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

4.考试其他要求

考生携带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拟录人员名单。如考生总成绩相同,报考体育教师的岗位的考生依次按照实操、试讲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报考其他教师的岗位的考生依次按照试讲、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十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东莞市第十高级中学负责组织,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东莞市第十高级中学承担。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东莞市第十高级中学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递补人选由东莞市第十高级中学提出,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进行体检。

(十二)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东莞市第十高级中学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东莞市第十高级中学网站上(http://dgsz.dgjy.net)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三)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东莞市第十高级中学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十四)结果备案

东莞市第十高级中学将新招用聘用人员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教育局登记备案。

四、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东莞市第十高级中学招聘2021年编外教师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可登陆东莞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东莞市第十高级中学网站查询。

(三)考生因考试不合格、论文答辩不通过和纪律处分等个人原因未能于2021年9月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关考场防疫工作,按《考试防疫工作操作指引》执行。

咨询电话:0769-88665795(邵老师)

0769-88665796(冯老师)

附件1:东莞市第十高级中学招聘2021年编外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东莞市第十高级中学招聘2021年编外教师报名表.docx

附件3:考试防疫工作操作指引.doc

东莞市第十高级中学

2021年6月9日

来源:

http://dghrss.dg.gov.cn/xwzx/gsgg/gkzp/bzwryzp/content/post_35362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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