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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浦东新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办法》(浦教人〔2020〕11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为加强新学年教师配备特启动2021年第三批次教师招聘工作。该项工作于2021年6月至8月开展,符合条件的应届生和社会人员均可报名,现就第三批次报名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各招聘单位具体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浦东新区公办学校第三批次教师招聘简章(学校自主考核岗位)》(附件1)、《2021年浦东新区公办学校第三批次教师招聘简章(区统一报名岗位)》(附件2)(以下简称《招聘简章》)。《招聘简章》通过上海浦东政府网站浦东教育(http://www.pudong.gov.cn/shpd/department/019020/)和浦东新区公共人力资源公开招聘平台(exam.pdhr.com)向社会发布。
对聘用要求、资格条件以及相关内容等需要咨询,请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单位咨询电话》(附件3)。
3、“考生身份”分为“应届生”和“社会人员”两大类。“应届生”是指2021年毕业于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须持有普通高等院校2021届毕业生推荐表,其中留学回国人员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发放时间在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者,可视作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考生,包括在职人员、待业人员等。
二、招聘条件
1、学历要求
原则上应聘高中及以上学段教师须专业一致,初中学段须专业相关,其中应聘乡村学校或紧缺专业或持有对应学科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可适当放宽专业要求。师范类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幼儿园学段: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其中应聘市示范性幼儿园,须具有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的,相应学位可予以放宽)。
其余学段: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其中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市特色普通高中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本科毕业生可适当放宽)。
其中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一般须专业对口硕士或省部级师范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其他院校特别优秀的本科毕业生可适当放宽。应聘体育、音乐、历史、心理、政治、地理、学前教育、职校专业教师的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本市院校专业对口本科(其中艺体教育等相关专业可视作学前教育对口专业;应聘中职校市示范品牌专业、品牌专业、精品特色专业及奖励专业的可放宽至专业对口的本科)。
外省市社会人员: 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及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须是特级教师、省部级劳动模范、省级骨干教师、全国优秀教师,或专业对口硕士,或省部级师范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其他院校特别优秀的本科毕业生可适当放宽。应聘体育、音乐、历史、心理、政治、地理、学前教育、职校专业教师的可放宽至本市院校专业对口本科(其中艺体教育等相关专业可视作学前教育对口专业);应聘中职校市示范品牌专业、品牌专业、精品特色专业及奖励专业的可放宽至专业对口的本科。
2.其他各类从业资格、年龄等条件要求,根据《2021年浦东新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办法》(浦教人〔2020〕11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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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In books are embalmed the greatest thoughts of all ages. 古今伟大思想均永载于书籍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