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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和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的领导下,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协调、组织招聘工作事宜。学院纪检监审处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思想素质与业务素质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学历层次与实际能力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年龄和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计划与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湖南人才网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8日—2015年6月19日17:00止(休息日除外)。
2、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两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现场报名:请应聘者自行到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表格下载中心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粘贴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同时请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到我院办公楼403组织人事处报名(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雷锋大道335号)。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成绩单(需毕业学校审核盖章)。
网上报名:请应聘者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电子档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发至电子邮箱zzrenshichu@sina.cn,邮件标题为:应聘岗位+姓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
(三)资格初审
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应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政府人社部门批准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应聘岗位要求为教授或博士的岗位,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应聘其它岗位,采取笔试、面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30%,面试占30%,试讲占4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行为举止及与岗位的适配度等。
试讲:参加面试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以授课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课堂控制力等基本素质。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者取消聘用资格。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凡报名参考人员请随时关注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hnswxy.com,考试相关信息和成绩将在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报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享受本校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8117718(陈老师)
举报电话:0731—88137262(学院纪检监审处)
原标题:2015年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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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
序号 |
部门 |
岗位 |
计划 |
所学专业 |
学历或职称 |
年龄 |
其他要求(条件) |
1 |
会计系 |
会计教师 |
2 |
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教授职称 |
50岁以下 |
|
2 |
经济贸易系 |
电子商务教师 |
1 |
计算机类、工商管理类 |
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教授职称 |
50岁以下 |
研究方向为电子商务。 |
3 |
经营管理系 |
经营管理教师 |
1 |
市场营销、工商管理、企业管理 |
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教授职称 |
50岁以下 |
|
4 |
经济贸易系 |
电子商务教师 |
1 |
电子商务类 |
博士 |
40岁以下 |
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且本、研专业一致。有5年以上电子商务工作经历者,年龄可放宽到45岁以下。 |
5 |
学生工作处 |
团委干事 |
1 |
思政教育、外语、计算机类、工商管理类、艺术学类 |
硕士 |
35岁以下 |
中共党员。本科为思政教育、外语、计算机类、工商管理类或艺术学类专业。有2年以上学校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到40岁以下。 |
6 |
系部 |
辅导员 |
3 |
7 |
会计系 |
会计教师 |
1 |
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35岁以下 |
第一学历须为会计学、财务管理或审计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同等条件下,有海外留学经历者优先。 |
8 |
会计系 |
会计教师 |
2 |
工程管理、土木工程、工程造价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35岁以下 |
第一学历须为工程管理、土木工程或工程造价专业全日制本科。同等条件下,有海外留学经历者优先。 |
9 |
会计系 |
统计教师 |
1 |
统计学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35岁以下 |
第一学历须为统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或审计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同等条件下,有海外留学经历者优先。 |
10 |
会计系 |
会计实训教师 |
1 |
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35岁以下 |
第一学历须为会计学、财务管理或审计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有5年以上企业会计工作经历和中级会计资格者,可放宽到全日制本科学历。同等条件下,有上市公司会计工作经历者优先。 |
11 |
经营管理系 |
商务管理教师 |
1 |
企业管理、工商管理、市场营销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35岁以下 |
第一学历须为企业管理、工商管理或市场营销专业全日制本科。同等条件下,有2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者优先。 |
12 |
电子信息技术系 |
计算机网络教师 |
1 |
计算机类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35岁以下 |
第一学历须为计算机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到全日制本科。同等条件下,有企业/行业资格认证(CCNA、CCNP、CCIE、H3CNE、H3CSE、H3CTE、HCNA、HCNP、HCIE、网络工程师、网络规划设计师)优先。 |
13 |
教辅部门 |
计算机管理 |
2 |
14 |
组织人事处 |
档案管理员 |
1 |
档案学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35岁以下 |
中共党员。同等条件下,有2年以上档案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
15 |
纪检监审处 |
内审干事 |
1 |
审计或会计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35岁以下 |
中共党员。第一学历须为审计或会计专业全日制本科。同等条件下,有2年以上审计或会计从业经历者优先。 |
16 |
对外合作交流处 |
外事干事 |
1 |
英语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35岁以下 |
第一学历须为英语专业全日制本科。同等条件下,有海外留学经历者优先。 |
备注:1、50岁以下为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40岁以下为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岁以下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2、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3、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必须提供原单位有效工作证明。 |
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