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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人社发〔2022〕2号)、《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内教发〔2021〕14号)、《呼和浩特市政府序列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教职工实施方案》,现将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公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为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含民政局所属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758名教职工,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详情请阅读《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6.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报考教师岗位的,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
7.教师岗位须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语文教师岗位须具备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8.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4月18日(不含)至2004年4月18日(含)期间出生;
9.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招聘岗位表》。报考人员选报岗位须与所学专业一致,不得跨专业报考。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呼和浩特市地区公办学校、幼儿园正式教职工;
8.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本次招聘工作按一定比例专项招聘在自治区服务期满(最低服务年限2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对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服现役须满2年),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同等优惠政策,可以报考“项目人员”岗位。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2022年4月18日(含)前已退役的士兵。
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报考者须为2022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或在2022年4月18日(含)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含2022年应届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凡是到2022年4月18日(含),曾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同)或曾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列入编制)人员的“项目人员(含大学生退役士兵)”,不能再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只能报考其他岗位。
(四)国家和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在本次招聘时确定一定数量的岗位专项招聘符合学历、专业等有关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是指服现役满2年,在2022年4月18日(含)前已退役的人员。
(五)2022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和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如本简章和《招聘岗位表》无特殊说明,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18日(含)。
(六)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
报名时间:2022年4月18日9时—4月22日17时。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避免审核不通过后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充材料或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简章和《招聘岗位表》。《招聘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参考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及2021年发布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高等职业教育本科新旧专业对照表》;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及后续增补的专业;参照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主办的研招网专业库(https://yz.chsi.com.cn/zyk)中的专业;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版)》和后续增补的专业。报考人员应核实本人所学专业是否属于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选报符合岗位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并提前按照相关要求准备相应的佐证材料。
鉴于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国外学科等,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为上述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且该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相似的,报考人员须于报名开始后的前三天内报名并提交审核(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在资格审核时需要的时间较长,且报考人员需按要求提交其他材料,请尽量提前报名,避免因时间不足影响报名结果),如实填写本人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及时查阅报名情况并按照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反馈的意见准备相关材料供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判。
对于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没有的专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研判时,主要对照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其他专业目录,结合报考人员所学课程等情况,经单位集体研究或专家论证后,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如所持研究生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为一级学科名称,且其研究方向与该岗位对应要求的二级学科一致,可按照符合报考条件对待。但在资格复审阶段,需提供本人就读院校出具的相关专业方向证明。在考察阶段,用人单位将根据该考生人事档案中留存的研究生招生阶段材料和学习成绩单等信息进行甄别,对其中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用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详见《招聘岗位表》)。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当签署《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疫情防控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呼和浩特市2022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
报考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须逐一对照报考岗位需具备的条件,填写需要说明的问题。
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未列编签订聘用合同)、或被劳务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要注明其工作性质(劳动合同制、未列编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
需要说明的问题:须对照岗位要求,填写是否符合该岗位要求职业资格、专业水平等其他条件。
信息填写存在不全、不规范等问题的,招聘单位可不予审查通过。报考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
网上报名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提交个人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特别是在资格复审期间保持畅通,以便递补等重要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