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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于6月9日—6月11日开展了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因部分学科符合资格的考生数与岗位数未达到1:2比例,决定于6月16日开展递补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递补考生对象
学科符合资格的考生数与岗位数未达到1:2比例的,按岗位数1:2的比例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考生名单,直到达到1:2的比例。
二、资格审查时间
6月16日上午8:30—下午5:30。
三、资格审查地点
洪湖市教育局四楼会议室(洪湖市洪林东路新教育局办公大楼)。
四、资格审查要求
资格审查时,递补考生须出示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笔试准考证;
2.学历和学位证书(2015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可提供高校证明材料,报考教学点岗位的专科考生须提供就读高校开具的属于全日制师范类专科的证明材料);
3.学信网和学位网认证报告(往届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和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或通过2015年教师资格证考试的证明材料,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无教师资格证可参加资格审查);
5.二代身份证;
6.登记相片2张(与笔试准考证同底一寸彩色登记相片)。
递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联系电话:13997644191(马老师)
原标题:关于2015年新机制教师招聘递补考生资格审查的通知
洪湖市教育局
201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