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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体现了社会对残疾儿童的关怀,没有特殊教育的教师,残疾儿童的潜能和对社会的价值就很难体现。为了满足残疾儿童对特殊教育的需要,根据《藤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藤县特殊教育学校的批复》(藤编〔2014〕32号)精神,我县设立了藤县特殊教育学校,为县教育局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了使藤县特殊教育学校在2015年秋学期能顺利开学,经研究决定通过公开竞岗的方式从藤县乡镇小学调入6名教师到藤县特殊教育学校任教。为确保竞岗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告如下:
一.竞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确保竞聘工作顺利进行。
二.竞聘人数和岗位
(一)竞聘人数6人。
(二)职称岗位及工作安排要求
必须无条件服从竞聘学校的工作安排和按规定进行岗位聘任。
三.竞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竞聘范围
1.全县在编在岗乡镇小学教师。
2.代课教师招聘转公办聘用不满五年、聘用制教师首次聘用合同期未满、“特岗”教师服务期未满的不能参加本次竞岗。
(二)竞聘条件
1.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富于爱心,工作细心,服务耐心。
2.竞聘藤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必须是在编在岗的小学教师,且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取得小学或小学以上教师资格,且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3.报考岗位时必须与藤县特殊教育学校、藤县教育局签订《协议书》。
4.在乡镇、农村学校任教满十年(含十年)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1月31日后出生)的教师。
5.取得小学一级(中学二级)及以上职称;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含二乙)以上。
四.竞聘工作程序及方法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具体时间由各乡镇中心校定)
2.报名地点:各乡镇中心校。
3.报名要求:(1)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任教学校同意报考证明、普通话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相片2张(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参加报名,报名时需填写《2015年藤县公开竞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报名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和《协议书》一式三份。
(二)推荐面试人选
教职工编制数在300人(含300人)以下的乡镇中心校考核推荐1名参加面试人选;教职工编制数在301人以上的乡镇中心校考核推荐2名参加面试人选,推荐步骤和办法由各乡镇中心校自定。
在6月30日前将经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参加面试人员报名材料上送县局人事股。
(三)面试内容及办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坚持“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着重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为10分钟。
4.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未达70分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四)聘用办法
1.根据竞聘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中,出现末名同分的,取学历最高者;如学历相同,取职称最高者;如学历和职称都相同,取获得荣誉最高者。按上述办法仍不能确定人选的,进行面试复试,取成绩最高者。
2.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将在“藤县人才网”上公示三天。
3.拟聘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聘用)入编手续。
五.组织纪律
1.确保竞岗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竞聘证明材料者等不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应聘者的聘用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得参加教育系统的各种竞聘。
2.违反考试有关纪律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回避制度
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员凡与面试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原标题:2015藤县公开竞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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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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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藤县公开竞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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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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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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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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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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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片 |
工作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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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教 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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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该学科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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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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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考核情况 |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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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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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学校任教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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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何级教师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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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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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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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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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初中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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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从事特殊教育工作 承诺人签名: |
所在编制单位意见(小学教师由中心校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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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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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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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一式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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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表
2.身份证 3.任教学校出具的任教证明(任教学科.年度)
4.教师资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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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普通话证6.小2寸相片2张 |
协 议 书
甲方:藤县特殊教育学校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服务时间
乙方调入藤县特殊教育学校后,服务时间至少为十年。
第二条:乙方的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
1.具有正确的世界观、积极向上的人生观、不断创新的精神,热爱特教事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对学生有爱心,耐心。
2.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安排,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任务。
3.研究教学方法,讲求教学效果,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运用各种教学方法和手段,使学生学有成效。
4.加强师生沟通,平等的对待每个学生,保证教育的公正性。
5.积极参加教研、培训活动,不忽略,不遗漏每个必要的教学环节(包括:备课、授课、辅导、布置、批改作业、学生成绩评价等),保证总体教学效果。
6.全力做好各种防范措施,保证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三条: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
2.依照本协议第二条规定对乙方进行考核和奖惩。
3.根据乙方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
4.依法维护乙方的各项合法权益。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履行本岗位职责,完成本岗位的工作目标及任务,完成特教学校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接受甲方的考核及管理。
第四条 附则
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藤县教育局各持一份,自甲、乙双方及县教育局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中未尽事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藤县教育管理制度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日
藤县教育局(盖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15年藤县公开竞聘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领导小组
201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