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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关于对教育厅管理的省属高校公开招聘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有关问题回复意见的函》(川人社函〔2015〕190号)等文件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我校专业技术岗位拟公开招聘112名教师、科研、实验、教辅和辅导员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下同]、四川教育网[www.scedu.net,下同]和四川理工学院校园网[www.suse.edu.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四川理工学院简介详见公告“附件1-1-1”。
学校通讯地址为:四川省自贡市汇兴路学苑街180号,邮编:643000(其他详细情况请在四川理工学院网站上查阅,网址:www.suse.edu.cn)。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限制),且完全符合《四川理工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1-2)(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其中,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5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四川理工学院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我校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可参加我校直接考核招聘,请查阅四川理工学院校园网站“人才招聘”公告。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112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缴费、公布岗位调减及退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理工学院网站(http://www.suse.edu.cn),点击“公招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27日9:00时始至6月30日17∶00时止。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我校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公招报名系统中的提示下载并准确填写《四川理工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附件1-1-5,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在“近期免冠照片”处插入粘贴好证件照后,根据网络提示将《报考信息表》上传至学校网站。
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基本依据,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学校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报名截止后的1个工作日内由学校将报名结果通过学校网站反馈报考者。
3.打印报考信息表。报考者使用A4纸打印上传至学校网站的《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缴费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此次笔试共缴费50元。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于2015年7月2日9:00时至17:00时到四川理工学院计财处(地址:四川理工学院行政办公楼二楼)缴纳笔试费。非特殊原因未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及退费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四川理工学院按政策规定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四川理工学院7月2日18:00时在四川理工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由报考者于2015年7月3日先到我校人事处(地址:四川省自贡市汇兴路学苑街180号四川理工学院行政办公楼四楼409办公室)办理退费的相关手续,再凭缴费收条到学校计财处退费。
(四)签收准考证
报考者缴费后到学校人事处签收《笔试准考证》,报考者必须遵守准考证上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要求。
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签收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2:1。
(一)考试成绩计算原则
1.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笔试成绩×100%+政策性加分
2.面试总成绩计算
(1)教师岗位面试总成绩
面试总成绩 = 试讲成绩×60% + 专业答辩成绩×40%
(2)科研、实验和教辅岗位面试总成绩
面试总成绩 = 专业技能测试×60% + 专业答辩成绩×40%
(3)辅导员岗位面试总成绩
面试总成绩 =结构化面试成绩×100%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 + 面试总成绩×60%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高等教育综合基础知识》一科。笔试均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笔试科目为《高等教育综合基础知识》,范围包括《高等教育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笔试参考资料详情见《四川理工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复习参考教材》(附件1-1-3)。
3.笔试时间地点。定于2015年7月4日在四川理工学院汇东校区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于2015年7月6日在四川理工学院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上述网站或到招聘单位查询。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5年7月7日17︰00时前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5年7月7日18︰00时前电话回复报考者。
5.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5年7月2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交四川理工学院人事处(地址:自贡市汇兴路学苑街180号行政办公楼407室,联系电话0813-5505816),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我校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三)面试
1.面试方式及范围。
针对岗位不同要求采用不同的面试方式。教师岗位面试包括专业试讲和专业答辩,重点考核报考者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教材内容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效果等要素,试讲内容详见《面试通知书》,需使用板书;科研、实验和教辅岗位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专业答辩,重点考核报考者的专业知识运用及实际操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个性特质;辅导员岗位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各类岗位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面试参考资料按岗位确定,详情见《四川理工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复习参考教材》(附件1-1-4)。
2.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学校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若未达到以上最低比例的,按笔试参考且取得面试资格的实际人数全部参加面试。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的名单将于2015年7月8日前在四川理工学院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本人。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四川理工学院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5年7月8日由四川理工学院在四川理工学院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