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根据县教体局、人社局、编办、财政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的实施细则》规定和城区部分学校学科教师需求情况,经研究,拟从全县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91考试网开考选240名教师到县直高中学校和实验中学、第二实验中学、第三中学、泉山实验学校、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第三小学、第四小学、卞庄街道第一小学及实验幼儿园、第二实验幼儿园、第三幼儿园等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现将考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选岗位和计划
考选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人数2倍的岗位,计划1人的,原则上取消计划;计划2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报考取消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考选范围及条件
1、报考人员必须是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具备合格的学历和教师资格。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水平高,并能够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设备进行教学,教学成绩比较突出,有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
3、报考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0年7月31日后出生)。
4、报考人员需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2012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
5、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三、报名办法
1、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对其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并现场照相,采集电子照片和指纹,不允许他人代替报名。
2、分学段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时交报名、考务费100元,并交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7月27日— 7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兰陵县实验中学
(二)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
领取时间:2015年8月1日(上午8:30—12:00)
领取地点:兰陵县实验中学
(三)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公布成绩方式
笔试成绩在兰陵县人社局网站(http://www.csrbj.gov.cn)和兰陵教育网(http://www.lledu.gov.cn)公布。
五、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分教育教学理论、专业知识与技能两部分,总分为100分。1、教育教学理论(30分):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及学科课程标准。2、专业知识与技能(70分):所报考相应学段、学科的教材内容和教材分析。
六、考选程序
1、组织进行笔试。第一学历硕士研究生人员报考高中学段岗位笔试成绩加5分。
2、根据成绩,按所报考学段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考选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经考察后张榜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后,按学段分岗位依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岗位(成绩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先后次序)。选岗后由县教体局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县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办理相关手续。
选岗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聘用单位及岗位于选岗前3天公布)
七、资格审查和违规违纪处理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选工作全过程,考选工作小组组织人员对报考人员信息材料进行认真审查。
2、报考人员应对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有关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有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和录用资格,所造成的考选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为保证本次考选工作的顺利进行,考试整个过程全程录像,考生入场实行指纹仪核对,启用高考电子监控考场、手机屏蔽设备。县监察局全程参与并监督。
联 系 电 话:0539-5230961
监督举报电话:0539-5230961 5280503
原标题:2015年兰陵县城区部分学校公开考选教师公告
点击下载>>>
2015年兰陵县部分城区学校公开考选教师岗位计划表 |
学段 |
职位序号 |
岗位名称 |
考选计划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备注 |
小学 |
101 |
小学语文 |
40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不限专业 |
具有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 |
|
102 |
小学数学 |
36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不限专业 |
具有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 |
|
103 |
小学英语 |
2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或取得英(外)语教师资格,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
具有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 |
|
104 |
小学音乐 |
7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音乐与舞蹈学、艺术学类专业或取得音乐教师资格 |
具有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 |
|
105 |
小学体育 |
8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体育学类专业或取得体育教师资格 |
具有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 |
|
106 |
小学美术 |
8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美术学、艺术学类专业或取得美术教师资格 |
具有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 |
|
初中 |
107 |
初中语文 |
15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或取得语文教师资格 |
具有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 |
|
108 |
初中数学 |
13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数学类专业或取得数学教师资格 |
具有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 |
|
109 |
初中英语 |
16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或取得英(外)语教师资格 |
具有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 |
|
110 |
初中物理 |
7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物理学类专业或取得物理教师资格 |
具有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 |
|
111 |
初中化学 |
3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化学类专业或取得化学教师资格 |
具有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 |
|
112 |
初中生物 |
8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生物科学、生物学类专业或取得生物教师资格 |
具有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 |
|
113 |
初中历史 |
7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历史学类专业或取得历史教师资格 |
具有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 |
|
114 |
初中地理 |
9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地理科学、地理学类专业或取得地理教师资格 |
具有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 |
|
115 |
初中政治 |
4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政治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专业或取得政治教师资格 |
具有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 |
|
116 |
初中音乐 |
5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音乐与舞蹈学、艺术学类专业或取得音乐教师资格 |
具有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 |
|
117 |
初中体育 |
6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体育学类专业或取得体育教师资格 |
具有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 |
|
118 |
初中美术 |
2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美术学、艺术学类专业或取得美术教师资格 |
具有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 |
|
119 |
初中信息技术 |
4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计算机、电气信息类专业或取得信息技术教师资格 |
具有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 |
|
高中 |
120 |
高中语文 |
4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或取得语文教师资格 |
具有高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 |
|
121 |
高中英语 |
3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或取得英(外)语教师资格 |
具有高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 |
|
122 |
高中物理 |
2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物理学类专业或取得物理教师资格 |
具有高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 |
|
123 |
高中化学 |
2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化学类专业或取得化学教师资格 |
具有高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 |
|
124 |
高中生物 |
7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生物科学、生物学类专业或取得生物教师资格 |
具有高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 |
|
125 |
高中历史 |
3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历史学类专业或取得历史教师资格 |
具有高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 |
|
126 |
高中地理 |
2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地理科学类专业或取得地理教师资格 |
具有高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 |
|
127 |
高中政治 |
3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政治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专业或取得政治教师资格 |
具有高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 |
|
128 |
高中体育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体育学类专业或取得体育教师资格 |
具有高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 |
|
幼儿园 |
129 |
幼儿教师 |
13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全日制学历须为幼儿师范学校、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小学(初等)教育或学前(幼儿)教育专业,且现从事小学或幼儿园教学工作。 |
具有幼儿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 |
|
兰陵县教育体育局 兰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兰陵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兰陵县监察局
201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