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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城区中小学新学期的师资需求,充实加强城区的教学力量,现根据核编定人的原则和城区学校教师缺编等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从我县农村中学公办教师中,经公开考试择优选调部分教师补充到城区中小学任教。
一、选调学科及名额
选调农村中学教师35名到城区学校任教。其中:转任城区小学任教名额27名;到霞浦一中高中任教6名(高中语文、物理、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到霞浦六中高中任教2名(高中语文、英语)。
二、报考对象
报考对象须是目前在我县教育系统农村超编中学任教的在职在岗富余学科教师。
三、报考条件
1、报考对象必须为人师表、敬业爱岗、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师德师风考评优秀,教书育人表现突出。
2、农村教龄:在农村任教满5年及以上的中学教师。
3、超编农村中学的语文、数学、英语、体育等学科教师可分别报考小学语文、数学、英语、体育学科岗位。报考城区小学学科岗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其学历专业或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学科必须与申报学科一致。
4、报考霞浦一中、六中高中学科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其学历专业必须与申报学科一致,具有高中阶段任课经历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5、近3学年(2012年9月至今),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调考试:(1)报考教师若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处分期未满的;(3)在上学年度(2013-2014)教师年度工作考核中不称职的;(4)2014-2015学年请病事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
四、报考学校和学科及报考指标(详见附件3《农村中学教师选调进城学科指标分解表》)
五、选调工作实施步骤
1、公布选调方案
采取张榜公布、网上发布、下发文件等形式公布选调方案,做到透明、公开、公正。农村学校要鼓励符合条件的学科富余教师踊跃报考,报考者参加选调考试必须经过学校同意,填好报名表。
2、报考资格审查、报名( 7月30日- 7月31日)
根据选调报考条件,由教育局组织有关人员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报考的教师须持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教师职务资格证书、获得相关荣誉的文件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学校审核后签上“属实”并加盖学校公章,报考城区高中学科教师还应提供任课证明)、一寸相片两张、如实填写的《霞浦县2015年公开考试择优选调农村教师进城任教报名登记表》(附件2)到局人事股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所在学校要根据本方案规定的各个岗位的报考条件对教师个人所填写的《霞浦县2015年公开考试择优选调农村教师进城任教报名登记表》(附件2)相关内容进行审查,签署学校意见,由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经教育局资格审查后,符合报考条件的农村教师到教育局人事股报名。个人根据公布的相关学科岗位的选调名额,填写报考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不得兼报。
选调同一学科岗位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要达1:3以上,否则适当减少选调名额(选调学科岗位只有1个职位的,必须有2人及以上报名,方可开考)。
3、组织考试
报考城区中小学所有岗位的教师都应参加教育局组织的选调教师考试。
考试时间为2015年 8 月14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考试内容与方式:
考试方式为笔试(卷面100分),主要考查应试者教育综合知识,具体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念、教育法律法规、师德师风建设、职业道德要求等相关内容。
5、录用总分确定
录用总分=笔试成绩+奖励加分。
(奖励加分办法详见附件1《霞浦县2015年农村教师选调进城奖励办法》)。
同一学科岗位最后一名录用总分若出现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还相同,以农村任教年限长者优先;若农村任教年限再相同时,以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再出现相同时,以近5年教师年度考核获优秀等级次数多者优先;若近5年教师年度考核获优秀等级次数相同,再加试确认最后人选。
6、公布考试成绩、初选名单
相关学校可根据下达的学科指标组织富余学科教师报名,教育局选调时是根据同一所学校同一学科报考教师的录用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公布初选入围名单。
7、择岗与聘任
按各学科岗位分布情况,同一学科入围对象按照录用总分从高到低自主选择岗位。
教师调动到新单位后实行岗位聘用制度管理,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根据省有关职称管理文件执行。
五、组织领导
为便于组织协调指导,确保选调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县纪检、监察负责选调考试工作全过程的检查、指导与监督,确保选调考试工作的客观、公平、公正。
六、考试纪律
1、严格组织纪律,禁止用任何不正当手段方式进行竞争,不得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如有发现,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考试成绩,并处以终止今后选调进城考试两次机会,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考试工作人员要公正清廉,要杜绝不正之风,涉及到本人亲属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对违纪者将按照《福建省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暂行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霞浦县2015年公开考试择优选调农村教师进城任教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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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县2015年农村教师选调进城奖励(加分)办法
一、奖励计分项目为:
1、综合素质(3分)。任职以来获得荣誉称号为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教坛新秀),其确认文件或荣誉证书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省级以上(含省级,下同)得3分,市级2分,县级1分。每人只取其中的最高奖项,不得累计加分。
2、教师个人申报教育教学单项奖(3分)(教师近三年来参加教育部门组织举办的相应学科比武、专业技能比赛等,不包括论文评奖)。单项奖获省级以上一等奖得3分,省级二等奖、市级一等奖、得2分,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县级一等奖得1分,市级三等奖、县级二等奖得0.5分。每人只取其中的最高奖项,不得累计加分。
说明:教育部门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修院校、普教室等(下同);由报刊及非教育部门举办的竞赛获奖或与教育教学教研无直接关系的其它个人技能方面的比赛获奖,一律不计分。
3、综合表彰(4分)。综合表彰指教师任职以来,获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十佳教师称号(最美乡村教师)的。获省级以上表彰得4分;获市级表彰得2分;获县级表彰得1分。每人只取其中的最高荣誉,不得累计加分。
4、近5年,年度考核优秀等级3次的加1分(2009-2010学年至2013-2014学年)。
5、单项表彰(3分)。单项表彰指教师任职以来,获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先进德育工作者、班主任、优秀团干、少先队优秀辅导员、学陶先进个人、综治安全先进工作者称号的。获省级以上表彰得3分;获市级表彰得2分;获县级表彰得1分。每人只取其中的最高荣誉,不得累计加分。
6、农村服务教龄奖励分:①除海岛、北壁外,在一般农村任教10至14年加3分,15年及以上的加5分(任职以来借调城关和参加脱产进修的时间应扣除,2010—2011学年以来经教育局认定的教师双向交流除外)。
②在海岛任教满3年后,从第四年起每年加0·5分,任教满10-14年的加5分,任教满15年及以上的加8分;在北壁任教满3年后,从第四年起每年加0·4分,10-14年加4分,任教满15年及以上加6分。
根据中共霞浦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县艰苦边远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霞委[2012]85号)文件精神,海岛乡、北壁乡的领导班子成员其配偶在我县农村任教的,可享受海岛、北壁教师农村服务教龄奖励加分待遇。
二、本县驻军家属加5分(驻军家属在一般农村任教10至14年可再加1分,任教15年及以上可再加2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7分。驻军家属在海岛、北壁任教的,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上述奖励加分和照顾分累计总分不得超过10分。
附件2
霞浦县2015年公开考试择优选调农村教师进城任教报名登记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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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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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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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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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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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学历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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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学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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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学历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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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
(种类、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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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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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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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考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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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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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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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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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
励
加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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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县驻军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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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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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县农村任教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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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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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最高级别及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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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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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单项奖最高级别及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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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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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表彰最高级别及名称:
|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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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表彰最高级别及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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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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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级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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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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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加分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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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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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以上填写内容完全属实,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承诺人签名: 201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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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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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签名:__________ 盖章(公章) 201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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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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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中学教师选调进城学科指标分解表(小学) |
学校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体育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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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 |
1 |
1 |
1 |
|
3 |
|
三中 |
1 |
1 |
1 |
1 |
4 |
|
五中 |
1 |
|
2 |
|
3 |
|
九中 |
2 |
2 |
|
|
4 |
|
十中 |
1 |
1 |
|
|
2 |
|
十一中 |
1 |
|
|
|
1 |
|
十二中 |
1 |
2 |
|
1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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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中 |
1 |
|
1 |
|
2 |
|
十七中 |
2 |
|
1 |
1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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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1 |
7 |
6 |
3 |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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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同一学校同一学科教师可按录用总分高低依次录用,并根据录用总分高低排序择岗;若学校学科指标报名出现空缺,其指标由全县统筹,其学校未完成选调进城学科指标任务,必须转到当地小学支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