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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工作部门、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遵循教育发展和教师成长规律,创新教师管理模式,有序推进城乡、校际间教师均衡配置,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编委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关于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均衡配置的意见>的通知》、《黔东南州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办法(暂行)》,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在编在职教师公开遴选28名专业学科教师到县第一中学、县第二中学、县民族中学、县示范幼儿园、城关镇中心小学、城关镇第二小学工作。
一、公开遴选原则
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进行公开遴选。
二、公开遴选岗位及职数
(一)县第一中学遴选专业学科教师6人,其中: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1人,历史1人。
(二)县第二中学遴选专业学科教师 7人,其中:语文1人,数学1人,音乐1人,政治1人,历史1人,生物1人,化学1人。
(三)县民族中学遴选专业学科教师6人,其中:语文1人,数学1人,政治1人,物理1人,体育1人,英语1人。
(四)县示范幼儿园遴选学科教师5人,其中:学前教育4人,体育1人。
(五)城关镇中心小学遴选专业学科教师3人,其中:数学3人。
(六)城关镇第二小学遴选专业学科教师1人,其中:数学1人。
三、公开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1.在县内中小学任教有3年以上(含3年)教学经历,近三年所任教学科教学统测参评成绩至少有一年达到县人均分或以上的(报考非统测学科教师除外)本县内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任教的在编在职教师。
2.县第一中学、县第二中学、县民族中学遴选对象为全县初级中学和小学该学科(以学历证书为准)在编在职教师。
3. 县示范幼儿园遴选对象为全县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在编在职教师。
4. 城关镇中心小学、城关镇第二小学遴选对象为全县初级中学和小学该学科在编在职教师。
(二)遴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热爱教育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3.报考县第一中学、县第二中学、县民族中学学科岗位的教师应具有相应学段或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城关镇中心小学、城关镇第二小学和县示范幼儿园学科岗位的教师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4.报考县城中小学专业学科教师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0年8月11日以后出生)。
5.报考县示范幼儿园专业学科教师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5年8月11日以后出生)。
6.报考县第一中学、县第二中学、县民族中学专业学科教师职位的,应具有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7.报考县示范幼儿园、城关镇中心小学、城关镇第二小学专业学科教师职位的,应具有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
8.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以上等次。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其他按法律法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四、公开遴选程序
此次遴选按照发布遴选信息、报名、笔试、面试、公示、审批调动的程序进行,通过县人民政府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县电视台等向社会公布遴选的单位、岗位、资格条件等相关情况。
(一)报名
1.文件公示时间:2015年8月4日—10日
2.报名时间:2 015年8月11日至13日(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l7:30)。
3.报名地点:县教育和科技局人事股。
4.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学历证书、报名表、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近期同底免冠照片3张,县教育研究室或乡镇中心小学提供的近三年教学成绩证明材料。含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同时还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
5.报名费200元。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 于2015年8月14日—15日依据遴选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于2015年8月16日—22日在教育和科技局宣传窗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核发准考证。
(三)遴选方式
遴选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采取100分制。笔试时间:2015年8月24日,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l. 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必须的专业学科教材知识,同一个岗位计划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及以上(含1:3)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同一个岗位计划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不含1:3)的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成绩须达到所有遴选学科面试成绩平均分或以上。
2. 面试:同一个岗位计划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取前三名进入面试,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出现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非音乐学科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时间为l0分钟,总分值为100分,内容为各遴选职位所必备的专业学科教材知识及能力;音乐学科采取说课和专业才艺展示两项进行,时间分别为10分钟,总分值为100分,说课和专业才艺展示各占50%,面试者专业才艺展示需分别进行器乐表演和声乐表演(器乐表演和声乐表演的内容及形式自行选择),且设备自备。
3.综合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遴选工作纪律
在整个遴选过程中参加遴选的教师和相关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工作纪律,报名参加遴选的教师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客观真实。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遴选资格,同时严肃追究遴选教师本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坚决从严处理。
(五)公示
参选人员进入面试名单及综合成绩和拟选调人员名单均在教育和科技局宣传窗内公示7天。公示期间只接受实名来电、来函举报。
(六)调动
依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学科公开遴选计划职数录取,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当出现遴选职位综合成绩并列时按照下列规定录取调动:
1. 当遴选综合成绩并列,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不同时,以笔试成绩为依据按照从高到低录取调动。
2.综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时,举行第二轮面试,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调动。
3.如有被录取调动的人员自愿放弃录取调动的不再递补。
五、其他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全程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未尽事宜,由施秉县教育和科技局负责解释(电话:4221275)。
欢迎社会各届对此次公开遴选工作进行监督。举报电话:4225288
原标题:关于施秉县2015年公开遴选城区中小学县示范幼儿园专业学科教师实施方案的通知
施秉县教育和科技局 施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施秉县编委办 施秉县监察局
2015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