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教师招聘考试省级导航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更详细省市县级导航 教师招聘考试提分秘籍 教师招聘考试通关题库 语文 数学 英语 音乐 体育 美术 计算机 心理 科学 历史 地理 政治 物理 化学 生物 公共

教师招聘考试必考点、题库高频试题汇总-压中真题已成为一种习惯

教育学: 教育与教育学 教育与社会的发展 教育与人的发展 教育目的 学校教育制度 学生与教育 课程 教学 德育 班级管理 班主任与班级管理 教育评价 课外活动 心理学: 心理学概述 感觉和知觉 注意 记忆 表象与想象 言语与思维 情绪、情感与意志 需要、动机、兴趣 能力 人格 社会心理与行为 教育心理学: 教育心理学概述 学生的心理发展与教育 学习的基本理论 学习动机 学习的迁移 知识的学习 技能的形成 学习策略 态度与品德的形成 问题解决与创造性 学习心理 教学心理 学生心理健康与教育 教师职业心理 教育法律法规: 中长期教育改革 教育法 义务教育法 教师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 教师资格条例 其他: 教师职业道德 教学技能与理论实践 新课程改革 教师的科学素养 教师的历史与传统文化素养 教师的文学素养 教师的艺术鉴赏素养 教学基本能力 教学评价与反思 教学实施 教育公共基础知识 教育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教育基础 教育理论 教育综合基础知识 生活指导 学生指导 职业理念 幼儿园: 学前儿童发 展 学前教育原理 游戏活动与指导 幼儿园保教知识与能力 幼儿园环境创设 幼儿园教育理论综合 幼儿园综合素质 小学: 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小学教育理论综合 小学综合素质 中学: 中学教育理论综合

2022年12月辽宁省鞍山市教育局面向2023届毕业生校园招聘24名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2022-12-09 16:35:50 【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教师事业编等考试资料40G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等规定,结合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实际需要,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实行现场签约、自主聘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省属重点师范类院校、“双一流”建设高校及THE世界排名前200强高校2023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二、招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8日(含)至2004年12月8日(含)期间出生);省属重点师范类院校、“双一流”建设高校及THE世界排名前200强高校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8日(含)至2004年12月8日(含)期间出生);(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七)考生需取得任教学科和学段符合报名岗位相应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八)考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1日前,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定向生(定向辽宁除外)、委培生及在职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三、招聘计划鞍山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共招聘24名教师,鞍山市千山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共招聘9名教师,具体计划详见《鞍山市教育局面向2023届毕业生校园招聘(第二批)岗位信息表》、《千山区教育局面向2023届毕业生校园招聘(第二批)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1)。四、招聘步骤(一)报名和资格审查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8日(星期四)至2022年12月13日(星期二)中午12:00时。2、本次招聘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报名期间,审核人员通过邮箱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24小时内通过邮件反馈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通过提交报名材料的邮箱查询审查结果。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可通过公布的咨询电话咨询。报名邮箱:[email protected];鞍山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412-2698031(张老师);鞍山市千山区教育局咨询电话:18104123006(杨老师);工作日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3、报名资格审查材料:(1)《报名登记表》(附件2,照片处需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本人签字处必须手签);(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电子版;(3)本人《个人简历》(须提供应聘者自然情况,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材料);(4)加盖学校、院系公章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推荐表》(表内要准确注明考生专业名称);(5)加盖院系公章的成绩单一份;(6)2023年应届研究生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扫描电子版;(7)考生如已取得教师资格证,将教师资格证原件扫描电子版,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考生不需上传此项。以上材料需报考人员提供PDF格式电子扫描件(《报名登记表》需同时上传Word版),形成的图片要清晰、完整,所有电子件须打包上传,并如实命名,文件名格式为:“报考单位+本人姓名+报考岗位(学科)”。邮件发送成功依据为邮箱自动回复,资格审核以发送邮箱的材料为准。考生报名时,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交报名相关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考试及应聘资格。在国(境)外留学取得的学历、学位,除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取得时间应为2022年12月8日-2023年9月1日)。(二)笔试1、参加笔试人员: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均参加笔试。2、笔试内容:笔试注重考察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专业基础知识,以及教师职业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全部为客观题。3、进入面试人选的确定:参加笔试人员,按照所报岗位1:3比例,依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则全部进入面试,如出现面试入围考生放弃面试,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4、笔试具体安排详见笔试公告,将在鞍山市教育局网站公布。(三)面试1、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形式等将在鞍山市教育局网站另行公告。2、面试采取模拟上课和答辩的方式。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其中模拟上课不超过10分钟,现场答辩不超过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3、模拟上课课节由考官在公布的模拟上课教材中抽取。(四)确定拟聘人选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分别保留两位小数),按照岗位进行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签约人选,发布签约人员公告。如考生自愿放弃签约,出现岗位空缺,则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五)签约签约时,应聘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等材料,由用人单位组织签订就业协议。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业(2023年9月1日前),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后,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考生体检、考核、公示,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表》,到市人社局办理事业单位正式聘用手续。(六)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七)考察由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八)公示与聘用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鞍山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五、纪律与监督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其他(一)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二)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三)在体检、考核、公示中不合格的,取消该岗位聘用计划。(四)若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视为考生违约,就业协议自动终止,甲方(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对在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应聘者,经查实后,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五)服务期限。在本单位一线教学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六)公费师范生跨省就业需交纳违约金的,由考生自行承担。(七)面试教材自带,不支持多媒体教学。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鞍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附件1:《鞍山市教育局面向2023届毕业生校园招聘(第二批)岗位信息表》《千山区教育局面向2023届毕业生校园招聘(第二批)岗位信息表》附件2:《报名登记表》附件3:《高校名单》参考附件4:面试-模拟上课教材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鞍山市教育局2022年12月8日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来源链接:http://rsj.anshan.gov.cn/html/RSJ/202212/0167048680493151.html [我要纠错] [db:内容后2]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下一篇2022年12月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

问题咨询请搜索关注"91考试网"微信公众号后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