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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教育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引入竞争机制,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增强教育活力,推动教育发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精神,按照按需设岗、公开竞聘、择优聘用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竞争性选拔部分中小学副校级领导干部。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名额、职位
1、完全中学:华侨中学副校长1、榜头中学副校长1。
2、初级中学:仙游一中永鸿分校副校长1。
3、中心小学:第二实验小学副校长1、郊尾中心小学副校长1。
二、报名范围、条件
(一)报名范围:本县在职符合报名条件的公办学校中小学教师。
(二)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履行校级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修养和政策水平,有正确的教育思想和先进的教育理念,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清正廉洁,身体健康;
2、中学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及相应的教师资格,现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3、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①报名完职中副校长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在完职中中层干部(包括参照干部管理的工、青、妇)正职岗位上任职一年及以上,在完职中中层副职岗位上任职两年及以上,在完职中任年段长、教研组长岗位上任职四年及以上,在完职中任班主任岗位上任职六年及以上,在初级中学正校级岗位上任职一年及以上,在初级中学副校级岗位上任职三年及以上,在初级中学中层干部(包括参照干部管理的工、青、妇)正职岗位上任职四年及以上,在初级中学中层副职岗位上任职五年及以上;。
②报名初中副校长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在完职中中层干部(包括参照干部管理的工、青、妇)副职岗位上任职一年及以上,在完职中任年段长、教研组长岗位上任职三年及以上,在完职中任班主任岗位上任职五年及以上,在初级中学中层干部正职岗位上任职一年及以上,在初级中学中层副职岗位上任职三年及以上,在初级中学任年段长、教研组长岗位上任职五年及以上,在初级中学任班主任岗位上任职六年及以上;
③报名小学副校长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在中心小学中层干部(包括参照干部管理的工、青、妇、完小校长)正职岗位上任职一年及以上,在中心小学中层副职岗位上任职三年及以上,在小学任年段长、教研组长岗位上任职五年及以上,在小学任班主任岗位上任职六年及以上。
(现任校级同一职务人员不列入报名范围);
5、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限制期未满的;
(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合报名的。
三、选拔程序、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 2015年8月10日-2015年8月17日。
3、报名地点:仙游县教育局人事股。
4、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2)《2015年仙游县公开选聘部分中小学副校级干部报名登记表》(仙游教育网下载,一式二份);
(3)由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在编在岗、在职、教育教学经历及担任职务等相关证明;
(4)本人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
(二)笔试
报名参加竞聘的对象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发给准考证,参加县组织的笔试。参加笔试的对象按报考人数与拟聘岗位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方可开考;比例不足3:1的,报县教育局党委研究,重新确定选拔职位数。
1、笔试时间、地点:①2015年8月19日上午,考试时间9:00-10:30,8:45入场完毕,开考15分钟以后不得入场。②现代中学。
2、笔试内容、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相关学校教育行政管理、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教学专业理论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学校管理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卷面分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成绩评定后,按高分到低分排序后在仙游县教育信息网上对外公布(参加考试者只公布准考证号,其姓名及所在单位不对外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2015年8月21日上午 9:00,现代中学。超过9:15未到考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2、面试对象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的1∶3比例确定。达到1:3的,面试合格线为60分及以上。达不到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合格线为70分及以上。
3、面试内容、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每人面试时间15分钟之内,分值100分;面试成绩按评委人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
面试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高分到低分排序后在仙游县教育信息网上对外公布。
(四)考察
1、考察对象的确定: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竞争性选拔职位数1:2确定考察对象。若最后一个岗位数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也出现并列的,报县教育局党委研究确定。
2、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县教育局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和计生、综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五)聘任
1、研究拟任人选:召开县教育局党委会议,听取考察汇报,根据招聘岗位数、考试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任人选,并在仙游县教育信息网上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公开选择职位: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县教育局党委批准后,由县教育局组织拟聘任人选,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拟任职位。不按时参加职位选择的,取消聘任资格。因考察、资格复审等不合格或弃权而出现缺额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聘任与考核:根据职位选择情况按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任;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另行安排。
4、职称待遇:经公开选拔竞聘上岗的人员,不受调入学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限制,现在聘的高中级职称岗位工资待遇保留不变,待下一轮岗位设置时,参加调入校的专业技术职务竞聘。
四、选拔纪律
1、部分中小学校长竞争性选拔工作是我县教育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举措,必须严肃选拔纪律,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全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竞争性选拔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各有关学校要客观、全面和实事求是地反映和提供报考人员的真实情况、档案资料,不得夸大、隐瞒或歪曲事实。资格审查将贯穿竞争性选拔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将予以严肃查处。
3、参与竞争性选拔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特别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准泄露考试试题和评分、考察、研究讨论等情况。一经发现有违纪行为,将严肃处理。
4、为加强监督,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纪检监察室同时公布举报电话(8398230、8291597),接受监督举报。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党委负责解释。
原标题:关于仙游县竞争性选拔部分中小学副校级领导干部工作的通知
点击下载>>>
2015年仙游县公开选聘部分中小学副校级干部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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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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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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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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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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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寸
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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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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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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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学校、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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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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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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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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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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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学历毕业院校专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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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毕业院校专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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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简历(何
年何月至何年何
月在何学校学习、
任教、任何职务;
高中毕业起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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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班主任及以上职位时间、年限(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任何学校、班级、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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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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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声明:本人确认以上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导致被取消选聘资格,本人愿负全责。
报名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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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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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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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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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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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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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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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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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一式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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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仙游县教育局委员会 仙游县教育局
201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