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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教育体育局《关于2015年广安市公开考试招聘教师的公告》有关规定,现将广安市2015年市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递补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体检人员
根据招聘公告的相关规定,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据此,确定递补体检人员1名(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项目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颁布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2004〕295号)、《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人社部、卫计委、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三、报到和体检
2015年8月12日(星期三)进行递补体检。参加递补体检的考生务必于当天上午8:30前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一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1张到广安市教育体育局三楼人事与教师工作科报到并交体检费500元(多退少补)。统一到体检医院参加体检,证件不齐或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并不再参加复检。
四、体检要求和有关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采取入闱封闭方式,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已携带的按要求一律统一上交存放,未上交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体检资格。
3.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报考职位等身份信息。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聘用资格。
4.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考生自负。
5.因递补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递补体检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取消招聘名额。
原标题:关于2015年市直属学校公开考试招聘教师递补体检的公告
2015年广安市考试招聘市直属学校教师递补体检名单
姓名 |
性别 |
报考单位 |
报考职位 |
职位编号 |
准考证号码 |
教育公共科目 |
学科专业知识 |
笔试折合总成绩 |
面试成绩 |
面试折合成绩 |
总成绩 |
职位排名 |
王晓辉 |
男 |
广安市第一幼儿园 |
幼儿教师 |
1140014 |
504110011601 |
59 |
74.5 |
40.05 |
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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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教育体育局
201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