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成立于1999年7月,是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浙江大学、杭州市人民政府合作办学,并与浙江省电信实业集团共同发起创办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学院依托浙江大学的综合办学优势,根据现代科学技术发展趋势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设置专业。设有计算机与计算科学学院、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商学院、传媒与人文学院、法学院和创意与艺术设计学院等9个学院,37个本科专业,70余个专业方向。因事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于2015年4月15日发布招聘公告,现根据前期招聘及学科专业调整等情况,对原招聘计划作出调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学院拟从35个岗位需求中计划招聘10人,按考试先后顺序招聘满即止。具体招聘人数及相关招聘条件详见《浙江大学城市学院2015年专任教师招聘计划(二)》(参见附件)。
应聘人员除应符合《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和紧缺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15个工作日后,根据招聘工作总体部署、用人需求缓急以及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情况,适时组织考试、考核,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组织考试人数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应聘者可通过我校招聘网站(http://zhaopin.zucc.edu.cn)投递简历。报名应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1)个人简历(包括自高中开始至今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教学科研经历和获奖情况);(2)应届毕业生(国外留学人员除外)应提供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应聘人员应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复印件。已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3)应聘人员还需按要求提供代表性论文著作等相关业绩材料;(4)身份证等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三、考试
专任教师考试采用非结构化面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分院专家组评价并经分院院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再报学院人事工作小组会议审定。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
五、公示
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拟聘人选,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z.hrss.gov.cn和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招聘网站http://zhaopin.zucc.edu.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政策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聘用待遇
专任教师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除按规定享受专职教师待遇外,学校还提供科研启动基金、购房借款、租房补贴等住房安置方面的相应待遇。目前学校提供的高层次引进人才政策可参见我校网站。
七、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湖州街51号;邮编:310015
联系人:林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1-88285795,0571-88018976
传真号码:0571-88018783
学校主页: http://www.zucc.edu.cn
学院招聘网站:http://zhaopin.zucc.edu.cn
原标题: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二)
点击下载>>>
2015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专任教师招聘计划(二).doc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2015年专任教师招聘计划(二)
招聘岗位 |
招聘
人数 |
学历(学位)及专业条件 |
其他条件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教师 |
1 |
博士研究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等相关专业 |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教师 |
1 |
博士研究生,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管理科学与工程等相关专业 |
|
统计学专业教师 |
1 |
博士研究生,统计学、应用数学、运筹学等相关专业 |
|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专业教师 |
1 |
博士研究生,桥梁与隧道工程等相关专业 |
|
网球、篮球教师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体育教育与体育训练专业(本科阶段须为体育相关专业) |
|
财务管理、资产评估专业教师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会计学、审计、资产评估、金融学、保险学、统计学等相关专业 |
具有相关工作经历或海外留学经历;副高以上职称者可放宽至本科学历。 |
视觉传达、环境设计专业教师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设计学、艺术学等相关专业 |
建筑学专业教师 |
1 |
博士研究生,建筑学专业 |
具有中级职称者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具有相关工作经历;
副高以上职称者可放宽至本科学历。 |
临床医学专业教师 |
2 |
博士研究生,免疫学、病理学等相关专业(本科阶段须为临床医学专业) |
护理专业教师 |
1 |
博士研究生,护理学等相关专业 |
新闻学、广告学专业教师 |
2 |
博士研究生,新闻传播学、艺术学等相关专业 |
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者可放宽至本科学历。 |
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教师 |
1 |
博士研究生,新闻传播学、管理学、艺术学、设计学等相关专业 |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教师 |
2 |
博士研究生,电子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等相关专业 |
具有副高职称者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正高职称者可放宽至本科学历。 |
自动化专业教师 |
1 |
博士研究生,轨道交通等相关专业 |
通信工程专业教师 |
1 |
博士研究生,信息与通信工程等相关专业 |
机械工程专业教师 |
1 |
博士研究生,机械工程等相关专业 |
英语专业教师 |
2 |
博士研究生,英语等相关专业 |
国际贸易、国际商务专业教师 |
2 |
博士研究生,国际贸易、国际商务等相关专业 |
金融学专业教师 |
2 |
博士研究生,金融学、保险学等相关专业 |
工商管理专业教师 |
2 |
博士研究生,工商管理、企业管理、区域经济学等相关专业 |
旅游管理专业教师 |
1 |
博士研究生,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应用心理学等相关专业 |
行政管理专业教师 |
1 |
博士研究生,公共管理、管理学、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等相关专业 |
法学专业教师 |
2 |
博士研究生,诉讼法、刑法、民商法、经济法、国际法学等相关专业 |
思政教师 |
2 |
博士研究生,政治学、社会学、哲学、历史、马克思主义理论等相关专业 |
工业设计专业教师 |
1 |
博士研究生,产品设计、工业设计等相关专业 |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201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