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教师招聘考试省级导航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更详细省市县级导航 教师招聘考试提分秘籍 教师招聘考试通关题库 语文 数学 英语 音乐 体育 美术 计算机 心理 科学 历史 地理 政治 物理 化学 生物 公共

教师招聘考试必考点、题库高频试题汇总-压中真题已成为一种习惯

教育学: 教育与教育学 教育与社会的发展 教育与人的发展 教育目的 学校教育制度 学生与教育 课程 教学 德育 班级管理 班主任与班级管理 教育评价 课外活动 心理学: 心理学概述 感觉和知觉 注意 记忆 表象与想象 言语与思维 情绪、情感与意志 需要、动机、兴趣 能力 人格 社会心理与行为 教育心理学: 教育心理学概述 学生的心理发展与教育 学习的基本理论 学习动机 学习的迁移 知识的学习 技能的形成 学习策略 态度与品德的形成 问题解决与创造性 学习心理 教学心理 学生心理健康与教育 教师职业心理 教育法律法规: 中长期教育改革 教育法 义务教育法 教师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 教师资格条例 其他: 教师职业道德 教学技能与理论实践 新课程改革 教师的科学素养 教师的历史与传统文化素养 教师的文学素养 教师的艺术鉴赏素养 教学基本能力 教学评价与反思 教学实施 教育公共基础知识 教育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教育基础 教育理论 教育综合基础知识 生活指导 学生指导 职业理念 幼儿园: 学前儿童发 展 学前教育原理 游戏活动与指导 幼儿园保教知识与能力 幼儿园环境创设 幼儿园教育理论综合 幼儿园综合素质 小学: 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小学教育理论综合 小学综合素质 中学: 中学教育理论综合

2023年03月湖南省株洲市面向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16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3-03-28 19:06:38 【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教师事业编等考试资料40G
为贯彻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急需、紧缺优秀人才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2023届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招聘工作在中共株洲市委组织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各县市区配合实施。中共株洲市纪委株洲市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此次公开招聘岗位128个,招聘计划163个,其中: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97个;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66个(详见附件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公开招聘信息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一)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上午9∶00-4月12日下午17∶00。(二)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报名:请应聘人员登录株洲人事考试网www.zzksw.com.cn,进入“2023年株洲市面向2023届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要求填报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并对自己的填报负责。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准考证由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自行密切关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告。(三)相关要求本次招聘公告中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是指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1)中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条件:①应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②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填写。本次招聘专业认定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主管部门认定,同时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③应聘市直事业单位还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应聘县市区事业单位不作此项要求):a.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截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b.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校、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和各部部长、副部长,校、学院团委书记、副书记和各部部长、副部长,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或党支部书记为教师的党支部副书记(排第一),且任职达1学年及以上;c.在高校就读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三等及以上奖学金,不含社会机构、企业捐赠类奖学金和定向奖学金。(2)国境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条件:①学历学位证应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之间取得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②专业应严格按照学历认证书填写。国外大学专业名称或表述应与《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相应的专业名称一致。国外学科专业名称与国内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参照国外专业设置的课程情况提出意见,报主管部门认定,同时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③毕业学校必须是由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U.S.New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的大学(详见附件2)(应聘县市区事业单位不作此项要求)。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分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1)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请应聘人员自行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改报其他岗位。(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笔试后进行,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未达比例的,则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要求最低学位为博士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即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应聘者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应聘岗位所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自行及时关注。凡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一)开考比例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其中,要求最低学位为博士的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二)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要求最低学位为博士的岗位,采取免笔试直接试讲的方式进行。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参加,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面试(试讲):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参加,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等;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教学能力、学识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等。总分100分。综合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试讲)×60%要求最低学位为博士的岗位,试讲成绩即为最终成绩。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其余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试讲)成绩高的排前。设置综合(最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者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三)考试时间、地点考点城市为武汉市。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试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四)签约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最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签约人选。签约人选与招聘单位签约就业协议书,如有放弃资格者,按综合(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可作一次性递补。递补实行双向选择,如招聘单位放弃递补,则不进行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签约成功者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增加涉毒毛发检测。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由招聘单位商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则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最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根据综合(最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一)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二)根据我市《关于优化人才政策体系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的30条措施》、《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等规定,博士工作满一年可申请10万元安家补贴;全日制博士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人才,在株城区首购商品住房的,可按最新政策自行申请购房补贴(具体优待事项以相关政策内容为准)。(三)可按相关程序申请租住人才公寓。(一)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官网的公告、通知、公示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三)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四)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个人自理。(五)本次招聘的岗位情况、招聘条件、资格审查等有关事宜,请咨询招聘单位。(一)咨询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报名技术服务电话:0731-28681089政策咨询电话:0731-2868108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28680216(市委人才办)(二)监督中共株洲市纪委株洲市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731-28686685中共株洲市纪委株洲市监委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731-28681760附件12023年株洲市面向2023届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附件2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U.S.New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的大学名单点击下载附件中共株洲市委组织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3月24日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来源链接:https://rc.0733.gov.cn/202303/1915.html [我要纠错] [db:内容后2]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下一篇2023年03月江西省上饶市事业单位..

问题咨询请搜索关注"91考试网"微信公众号后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