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教师招聘、公务员、事业编等考试资料100G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满足铜山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需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在编骨干教师4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铜山区公开招聘骨干教师公告、岗位信息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xz.gov.cn)、铜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gts.gov.cn)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铜山区公开招聘骨干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一)应聘人员另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年龄条件
应聘人员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省特级教师、中小学正高级职称的教师年龄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197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2. 学历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 教师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 获奖和荣誉称号(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县区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综合奖励、名优教师称号。如:特级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名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
(2)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优质课或基本功大赛一等奖。
(3)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二等奖及以上的优质课、基本功大赛或教学成果。
5. 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6. 应聘人员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受过行政开除处分的人员;曾有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有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规定不得从事教师职业的情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址(http://222.187.45.126:1009)进入报名页面。应聘人员按照网站提示完成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络报名和缴费方为报名成功,铜山区教育局负责网上资格初审。
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时间:2023年4月21日9:00-4月25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4月21日9:00-4月26日16: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4月21日9:00-4月27日12:00;
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4月21日9:00-4月28日17:00;
缴费时间:2023年4月21日9:00-4月28日22: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200KB以下,清晰可辨)。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考,应按招聘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区教育局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铜山区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笔试报名费用100元,缴费完成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不退费,未按期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3.网上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对应聘人员网上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铜山区教育局陈述申辩。
4.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的通知,将在公告发布网站上进行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申请退还报名费用或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3年4月29日10:00—12:00。
5.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可在考试前3天内,自行到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