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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考试必考点、题库高频试题汇总-压中真题已成为一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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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江苏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21人公告
2023-07-04 18:3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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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决定补充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面向2023年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学位的毕业生。户籍、生源地均不限。《2023年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8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7月8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按照“2023年毕业生”条件报考:

1.2023年毕业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取得毕业证书(即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其他2023年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2021年和2022年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的。

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在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报名截止前)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截止2023年8月31日)的。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是指经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省聘大学生村官及纳入苏州市大学生村官工程的大学生村官。

4.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1月10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4年1月1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2023年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人员关注“吴江教育”微信公众号,从底部菜单栏“教育服务-教师招聘”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按时提交报名信息及照片(照片要求:近期2寸电子免冠证件照,130×170像素,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同时上传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1)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

(2)研究生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本科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2023年毕业生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1年、2022年往届毕业生还须提供院校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和成绩单;

(5)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6)留学回国人员另须上传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2.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7月8日9:00—7月10日12:00。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3.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7月8日9:00—7月11日12: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及照片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名成功者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可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4.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7月8日9:00—7月11日16:00。

5.吴江区教育主管部门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7月8日9:00—7月11日17:00。

6.核减、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和补报名

本次招聘岗位设定开考比例详见附件。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由区教育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将由区教育主管部门通知,选择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3年7月12日9:00—12:00。

7.笔试准考证打印:报名成功的人员于2023年7月14日自行到原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报名注意事项

为了保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招聘主管单位资格初审时只对报名者网上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进行审查,面试前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在网络报名过程中,报名者对于自身资格条件与所填报的岗位条件如有疑问请及时进行电话咨询。

除公告中有明确规定外,所有报考资格条件须在2023年7月10日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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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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