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临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政治立场坚定、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3.服从领导,能够积极配合用工单位的各项工作安排,履行各项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其他法律法规不适合应录的情形。
(5)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共计2个岗位,具体岗位及要求如下:
岗位名称 |
招聘 人数 |
年龄 要求 |
户籍 要求 |
学历 |
专业 |
数学 |
2 |
35岁以下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数学大类 |
语文 |
1 |
35岁以下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语文大类 |
年龄计算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有意向应聘者请在
(二)资格审查和面试。根据应聘人员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如报名材料中缺少上述要求的有关材料,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取得面试资格,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面试设置合格线为70分(含),面试成绩需达到面试合格线方可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的人员与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平潭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临聘教师执行,不安排住宿。
本次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平潭职业中专学校负责解释。
平潭职业中专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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