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教师招聘考试省级导航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更详细省市县级导航 教师招聘考试提分秘籍 教师招聘考试通关题库 语文 数学 英语 音乐 体育 美术 计算机 心理 科学 历史 地理 政治 物理 化学 生物 公共

教师招聘考试必考点、题库高频试题汇总-压中真题已成为一种习惯

教育学: 教育与教育学 教育与社会的发展 教育与人的发展 教育目的 学校教育制度 学生与教育 课程 教学 德育 班级管理 班主任与班级管理 教育评价 课外活动 心理学: 心理学概述 感觉和知觉 注意 记忆 表象与想象 言语与思维 情绪、情感与意志 需要、动机、兴趣 能力 人格 社会心理与行为 教育心理学: 教育心理学概述 学生的心理发展与教育 学习的基本理论 学习动机 学习的迁移 知识的学习 技能的形成 学习策略 态度与品德的形成 问题解决与创造性 学习心理 教学心理 学生心理健康与教育 教师职业心理 教育法律法规: 中长期教育改革 教育法 义务教育法 教师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 教师资格条例 其他: 教师职业道德 教学技能与理论实践 新课程改革 教师的科学素养 教师的历史与传统文化素养 教师的文学素养 教师的艺术鉴赏素养 教学基本能力 教学评价与反思 教学实施 教育公共基础知识 教育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教育基础 教育理论 教育综合基础知识 生活指导 学生指导 职业理念 幼儿园: 学前儿童发 展 学前教育原理 游戏活动与指导 幼儿园保教知识与能力 幼儿园环境创设 幼儿园教育理论综合 幼儿园综合素质 小学: 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小学教育理论综合 小学综合素质 中学: 中学教育理论综合

2025年02月浙江宁波财经学院招聘事业单位人员49人公告
2025-02-26 09:48:12 【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教师招聘、公务员、事业编等考试资料100G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宁波财经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4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财经学院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浙江省宁波市,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经、管、工、文、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学校始建于2001年,2008年获批为普通本科高校,2015年成为浙江省首批应用型本科建设试点示范高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试讲(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任职资格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

年龄、学历(历届生)和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公告中提到的工作经历均为全职(非兼职、实习)工作经历,应聘人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费凭据等材料。公告中提到的省部级项目要求以宁波财经学院科研处认定为准。

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毕业)可凭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但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5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毕业),或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并在2024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5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时间:2025年2月25日9:00至3月3日16: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点击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5年3月4日9:00至3月5日16:00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5年3月6日9:00至3月6日16:00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4、缴费确认

时间:2025年3月7日9:00至3月10日16: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其中信息技术岗骨干岗位、财务管理岗位、财务会计类研究员岗位为紧缺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进入下一步程序。报考其他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5、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5年3月27日9:00至 3月29日9:3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

A专任教师岗位(序号1-26):采取笔试+试讲的办法进行;

B信息技术岗骨干岗位、财务管理岗位、财务会计类研究员岗位(序号27-29): 采取笔试+面试的办法进行。

笔试试卷、面试试卷一律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试讲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

1.笔试

笔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学》、《大学心理学》、《高校教师伦理学》、《高等教育法规》等相关知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笔试时间初定2025年3月29日,具体地点和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试讲(面试)对象,试讲(面试)对象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为3:1(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下阶段考核)。笔试成绩和进入试讲(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后在宁波财经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www.nbufe.edu.cn )上公布。

2.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在试讲(面试)前,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和中外文课程成绩单)、党员证明、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试讲(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试讲(面试)通知》,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面试)。因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名额不递补。

3.试讲(面试)

试讲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测试应聘人员教学理念、教学准备、教师素养、教学方法等。试讲总分为100分,不足65分者淘汰。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5分者淘汰。

考生凭身份证和《试讲(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面试)的视作放弃试讲(面试)(成绩即为零分);因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递补。

4.总成绩:

A专任教师岗位总成绩(序号1-26):40%笔试+60%试讲

B信息技术岗骨干岗位、财务管理岗位、财务会计类研究员岗位总成绩(序号27-29):40%笔试+60%面试

总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在试讲(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按试讲(面试)成绩排序。最终考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按试讲(面试)结束2个工作日内,在宁波财经学院人事处网上(http://www.nbufe.edu.cn )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体检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阶段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试讲(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一次性递补。

体检结束后,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本阶段不再进行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财经学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2.属于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的)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2025年6月30日前)将人事档案调至宁波财经学院的,或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3. 属于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2025年9月30日前)将人事档案调至宁波财经学院的,或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4. 已公示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宁波财经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nbdhyu.edu.cn/);

2.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nb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宁波财经学院(纪检监察处)0574—88044810。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七、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单位地址:宁波财经学院人事处(宁波市海曙区学院路899号)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咨询电话:0574-88052286;联系人:潘老师、王老师。

原标题:宁波财经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来源地址:https://www.zjrc.com/#/zxDetail?noticeTypeId=10002¬iceId=400000000000011169

(
>来源:浙江人才网

Let another's shopwreck be your sea-mark. 别人的沉船,就是你的航标.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下一篇2025年02月浙江宁波市机关事务管..

问题咨询请搜索关注"91考试网"微信公众号后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