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教师招聘考试省级导航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更详细省市县级导航 教师招聘考试提分秘籍 教师招聘考试通关题库 语文 数学 英语 音乐 体育 美术 计算机 心理 科学 历史 地理 政治 物理 化学 生物 公共

教师招聘考试必考点、题库高频试题汇总-压中真题已成为一种习惯

教育学: 教育与教育学 教育与社会的发展 教育与人的发展 教育目的 学校教育制度 学生与教育 课程 教学 德育 班级管理 班主任与班级管理 教育评价 课外活动 心理学: 心理学概述 感觉和知觉 注意 记忆 表象与想象 言语与思维 情绪、情感与意志 需要、动机、兴趣 能力 人格 社会心理与行为 教育心理学: 教育心理学概述 学生的心理发展与教育 学习的基本理论 学习动机 学习的迁移 知识的学习 技能的形成 学习策略 态度与品德的形成 问题解决与创造性 学习心理 教学心理 学生心理健康与教育 教师职业心理 教育法律法规: 中长期教育改革 教育法 义务教育法 教师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 教师资格条例 其他: 教师职业道德 教学技能与理论实践 新课程改革 教师的科学素养 教师的历史与传统文化素养 教师的文学素养 教师的艺术鉴赏素养 教学基本能力 教学评价与反思 教学实施 教育公共基础知识 教育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教育基础 教育理论 教育综合基础知识 生活指导 学生指导 职业理念 幼儿园: 学前儿童发 展 学前教育原理 游戏活动与指导 幼儿园保教知识与能力 幼儿园环境创设 幼儿园教育理论综合 幼儿园综合素质 小学: 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小学教育理论综合 小学综合素质 中学: 中学教育理论综合

2025年02月新疆师范大学面向社会招聘事业编制人员35人公告
2025-02-27 09:44:04 【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教师招聘、公务员、事业编等考试资料100G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公开招聘共计15个岗位3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师范大学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建设的师范院校,1978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其前身是乌鲁木齐第一师范学校和新疆教师培训部。学校现有教学学院18个,教辅机构8个,科研机构13个。其中马克思主义学院为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校于1993年获得硕士单位授权,2013年获得博士单位授权,2023年获批化学、民族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现有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2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1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8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71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覆盖11个学科门类。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情见《新疆师范大学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7.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如:32周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2月25日(含)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2月25日(含)后出生,具体岗位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

8.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9.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10.往届和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11.各岗位专业要求请参考《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对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进行调整的通知》(附件4);

1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公开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26日12:00至2025年3月7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方法请查阅《考生报名指南》(附件5),并登录新疆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zp.xjnu.edu.cn)进行报名。

3.应聘人员须按照毕业证注明的专业名称,对应《2018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对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进行调整的通知》(附件4),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条件的岗位报考。每名应聘人员只有一次报名机会,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成功则不能更改。凡岗位有设置三级学科专业的,应聘人员须自行对照代码册与目录,选择符合自身所学专业要求的岗位报考。应聘人员填写《新疆师范大学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时(附件2),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在“承诺人签字处”签字。因填报信息虚假、错误理解招聘条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4.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咨询新疆师范大学人事处。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12:00至2025年3月13日18:00。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时的资格初审仅限于2025年3月7日18:00前注册并提交有效报名材料的人员,资格初审时间结束后还未按照系统退回意见重新提交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

2.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师范大学官网(www.xjnu.edu.cn)“通知公告”栏目公布。

3.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有关规定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考试考核

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所有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由学校统一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笔试拟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四川省成都市设置考点,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请预选择其中一地作为笔试考点,最终考点根据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确定。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现场答辩、试讲、情景模拟和实际操作等形式中的一种或几种相结合方式开展,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我校2025年公开招聘笔试与面试方式如下:

1.专任教师岗(BZ250101至BZ250107)和实验教师岗(BZ250108至BZ250109)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3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70%。

2.计划财务处会计岗(BZ250110)、信息管理中心数据工程师岗(BZ250111)、图书馆编目馆员岗(BZ250112)、专职辅导员岗(BZ250113、BZ250114、BZ250115)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60%。

3.笔试、面试工作的具体安排待资格审查(笔试)工作结束后,在新疆师范大学官网发布。

(四)体检

1.体检工作由新疆师范大学组织实施。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新疆师范大学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三甲综合性医院统一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师范大学另行指定三甲综合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如放弃岗位、体检合格者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可以按照考核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参加体检等后续环节的人员。

(五)考察

1.新疆师范大学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含师德师风)和准入查询。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能力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等。

2.考察组将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3.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考核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参加体检、考察等后续环节的人员。

(六)公示

1.新疆师范大学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推荐聘用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新疆师范大学官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经公示无异议的,新疆师范大学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新疆师范大学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七)聘用

1.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师范大学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12个月,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者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转递个人档案至新疆师范大学,如未按要求转递的,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规定的按照有关要求给予处理或处分。

(三)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新疆师范大学纪委全过程监督此次公开招聘工作。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www.xjrs.gov.cn)、新疆师范大学官网(www.xjnu.edu.cn)“通知公告”栏目发布,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

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均通过新疆师范大学官网(www.xjnu.edu.cn)发布。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和提示等事项,将在新疆师范大学官网上及时进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师范大学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新疆师范大学人事处电话:0991-4112133

新疆师范大学监督电话:0991-4113502

新疆师范大学

2025年2月25日

原标题:新疆师范大学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地址:https://mp.weixin.qq.com/s/lLZ7cDIc903ssHvdiCV0-w

(
>来源:新疆人社

If you want your dreams to come true, don't sleep. 要想梦成真,少睡多用心.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下一篇2025年02月山东东营市东凯中学招..

问题咨询请搜索关注"91考试网"微信公众号后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