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教师
二、招聘对象
本市在职教师
三、岗位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崇高的敬业精神和团结协作能力。
2、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高级职称放宽至40周岁以下。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等特别优秀的教育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4、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承担班级管理、学科导师、拓展课等工作。
5、任教五年以下,须完成上海市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或具有教师初级职称;任教五年及以上的应具有教师中级及以上职称,教育教学成果突出或紧缺学科可适当放宽。
6、高级教师、区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先。
四、薪资待遇
1、应聘者录用后,属于上海市事业单位在编教师;
2、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照上海市公办学校的绩效工资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每年为职工提供体检;
3、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以及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有学科竞赛教练经历者待遇从优。
五、招录流程
报名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扫描二维码直接填写应聘信息并上传简历,学校将以电话形式通知符合条件者
1、应聘者在信息登记二维码上投递简历
简历标题注明:应聘学段(初中/高中)+应聘学科+姓名+学历
2.材料审核
学校将对应聘者材料进行筛选与审核,并将以电话形式通知符合条件者进入后续考核环节,没有通过初选的对象将不另行通知。
3.笔试、面试和试教
学校根据应聘者考核实际情况择优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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