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需求
初中语文、小学语文、小学美术。
二、岗位性质
顺德区在编教师岗位。
三、招聘对象
社会在职人员,区内公办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四、招聘条件
(一)思想品德: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遵纪守法,乐于奉献。
(二)教师资格: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年龄:应聘中学教师岗位(学科)的要求40周岁以下(1984年4月以后出生),应聘小学教师岗位(学科)的要求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以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9年4月以后出生)。
(四)学历(学位):小学语文、小学美术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初中语文硕士及以上学历、硕士学位。
(五)专业:如下图
岗位表(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六)职称:社会在职人员参加工作时间在8年以上的要求具有教师系列中级以上职称。
(七)身体状况: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八)其他要求:
参加应聘的社会在职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工作满五年的,近五年曾获得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优秀校长或教师荣誉称号;工作不满五年的,曾获得镇(街道)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市属、区属学校工作的获得校级以上)颁发的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2)工作满五年的,近五年曾获得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教研室、电教站颁发的教育教学专项性比赛一等奖以上表彰奖励(包含国家、省、市级相关奖励);工作不满五年的,曾获得镇(街道)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市属、区属学校工作的获得校级以上)教育教学专项性比赛一等奖以上表彰奖励(包含国家、省、市、区级相关奖励)。
(3)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双学士学位者。
五、福利待遇
按照顺德区在编教师工资标准执行。
六、报名材料
请将以下报名材料汇总成一个PDF文件后上传至下方报名二维码。
1.个人简历一份。
2.学历、学位、职称、教师资格和荣誉证书等。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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