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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考试必考点、题库高频试题汇总-压中真题已成为一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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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广东汕头市潮阳区教育局属下学校外出招聘高校毕业生37人公告
2025-05-14 14:0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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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落实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和“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部署要求,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潮阳区教育局本次外出到韩山师范学院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37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汕头市潮阳区教育局属下学校2025年外出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毕业生。

其中要求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对象范围为:

(一)国家统一招生的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

(二)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三)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19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育部门认证;

(四)正在参加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招聘岗位年龄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35周岁以下指1989年5月19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汕头市潮阳区教育局属下学校2025年外出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表》(附件1)。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聘用及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岗位聘用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考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在2025年5月19日9:00至2025年5月23日16:00期间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364),进入“汕头市潮阳区教育局属下学校2025年外出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进行注册报名,认真填写报名信息。

用户注册与报名步骤详见“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首页“操作指引”栏目《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流程指引》,应聘人员注册时必须使用本人身份证和手机号码,并仅供应聘人员本人使用。

2.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报考《汕头市潮阳区教育局属下学校2025年外出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表》(附件1)中的1个岗位。

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即2025年5月23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2025届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在境内就读的2025届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025届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的,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有效的应届毕业生材料,但须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5届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的,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有效的应届毕业生材料,但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的,不得聘用。

(2)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设置。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名称,与《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进行对照,如专业名称一致的,则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按照该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代码为4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代码为4位数)所含“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符合报考条件。

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报考。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以相近专业报考。

相近专业报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除《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3)招聘岗位考生类别条件为“应届毕业生”的,应聘人员不得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必须以最高学历专业报考。

(二)资格初审

报名系统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只是对应聘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报名确认

应聘人员需于2025年5月24日9:00至5月25日16:00登录招聘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登录招聘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9:00至5月29日16:00。

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五)笔试

1.笔试时间:2025年5月31日上午。

2.笔试地点:韩山师范学院理科大楼。

(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相关知识。

4.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5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汕头市潮阳区教育局、汕头市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

5.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 六)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1.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届时于汕头市潮阳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汕头市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另行公告。

2.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当场退回)。

(1)《报名登记表》(在报名系统中双面打印,并在“报名人员承诺”处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4)尚未毕业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及相关承诺书等材料;

(5)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19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报名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相关证明(经社保经办机构签章的社保缴费凭证或未参保证明)。正在参加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6)国有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

3.资格复审的复核: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汕头市潮阳区教育局申请复核。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汕头市潮阳区教育局、汕头市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

(七)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每人面试时间为12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5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八)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各招聘岗位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

综合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汕头市潮阳区教育局、汕头市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

(九)体检

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关于指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医院的通知》(汕人社〔2015〕17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标准为《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费用等有关事宜在汕头市潮阳区教育局、汕头市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

(十)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考察人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十一)拟聘用人员公示

考察人选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汕头市潮阳区教育局、汕头市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

考察人选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辩;其他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二)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办理拟聘用人员聘用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招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三)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应聘人员咨询(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考试教材。

(三)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证件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无特殊原因的,须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积极配合好招聘单位组织的考察,在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等,否则视为个人自动放弃。确有特殊情况需延期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的,本人可提出书面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推迟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时间。

(五)本次公开招聘严肃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六)请应聘人员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以方便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聘单位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七、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一)联系部门、电话:

汕头市潮阳区教育局:0754-88720935;

(二)监督部门、电话:

汕头市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4-83616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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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汕头市潮阳区教育局属下学校2025年外出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表.xlsx

附件2:应届毕业生承诺书模板.doc

原标题:汕头市潮阳区教育局属下学校2025年外出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来源地址:http://www.gdcy.gov.cn/stcyjyj/gkmlpt/content/2/2438/post_2438517.html#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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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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