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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考试必考点、题库高频试题汇总-压中真题已成为一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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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德州宁津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引进优秀人才公告(27名)
2025-05-19 12:4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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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满足教育教学的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2025年宁津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27名优秀人才(具体岗位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以后出生);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报考001-005岗位)需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高中或中职(以上)及相关专业的教师资格证。

国(境)外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2025年9月30日以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名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所报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除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外,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报名人员均须于2025年5月26日之前取得。留学人员报名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需于2025年9月30日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教师资格证和毕业证书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资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等;

6.与所报岗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宁津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备案制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复审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初审、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宁津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dningjin.gov.cn/)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5年5月26日9:00-5月30日16:00。查询时间:2025年5月26日11:00-5月31日16:00

报名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考生必须使用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严格以毕业证书记载专业为准,填写时有增减变化的,造成后果自负)。考生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初审通过的,报名信息不能更改。5月30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初审时间:2025年5月26日11:00-5月31日16:00

考生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宁津县人民政府网站报名系统下载打印《2025年宁津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引进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现场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上述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报名系统关闭服务后将无法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招聘单位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对于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有关情况,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要求进行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专业类招聘岗位(006-013)不设开考比例;在文体思政类招聘岗位(001--005)和保障类招聘岗位(014)中,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宁津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dningjin.gov.cn/)公布。

(二)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5年5月26日11:00-5月31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津政府网(http://www.sdningjin.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面试费用70元。

(三)资格复审

宁津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引进优秀人才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人员,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地点:宁津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崇远楼213室。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6月3日-6月4日8:30至12:00,14:00至18:00。

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25年宁津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引进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的,提交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后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高中或中职(以上)及相关专业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

6.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认证的,提交于2025年9月30日以前能够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

7.报考保障类岗位的需提交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证明。

三、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对报名人数达到一定比例的岗位,组织面谈。面谈成绩为进入面试范围的依据,不计入考试总成绩。具体时间、形式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宁津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dningjin.gov.cn/)发布的公告,参加笔试人员缴纳费用50元。

(一)文体思政类岗位(001--005)

考试分面试和笔试两部分。

1.面试(100分)

(1)时间: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面试以试讲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基本素养、教学设计、教学能力、专业知识等方面。考生试讲前备课时间为24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合格分数线。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1:3确定进入笔试人选,最后一名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笔试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人选。

2.笔试(100分)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相应学段学科专业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二)专业类岗位(006-013)

只进行面试,面试以试讲和技能测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1.试讲(100分)

(1)时间: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2)形式: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基本素养、教学设计、教学能力、专业知识等方面。考生试讲前备课时间为24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试讲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合格分数线。

2.技能测试(100分)

(1)时间: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2)技能测试形式:主要考核专业类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技能测试设定合格分数线。

(三)保障类岗位(014)

考试分面试和笔试两部分,面试以技能测试方式进行。

1.面试(技能测试)(100分)

(1)时间: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2)技能测试形式:主要考核校医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技能测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1:3确定进入笔试人选,最后一名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笔试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成绩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人选。

2.笔试(100分)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取得笔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面试合格分数线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成绩公布和考察体检

(一)成绩计算

1.文体思政类岗位

按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2.专业类岗位

按技能测试成绩60%、试讲成绩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3.保障类岗位

按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二)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根据招聘计划,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并公布。如招聘岗位最后一名有重分者,专业类岗位和保障类岗位按技能测试成绩、文体思政类岗位按面试成绩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如技能测试成绩或面试成绩仍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列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如有放弃(以本人书面材料为准)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重要档案材料缺失,对档案经历无法解释说明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四)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发放《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凭《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

六、其他

(一)有关招聘事项信息通过宁津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dningjin.gov.cn/)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面试、资格审查、笔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咨询电话:0534-5535301 18866056766 18265345670

监督电话:0534-5426812

附件:2025年宁津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引进优秀人才岗位表.xls

宁津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025年5月19日

原标题:2025年宁津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引进优秀人才公告

来源地址:http://www.sdningjin.gov.cn/n50593881/n50593903/n50593937/c93899837/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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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津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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