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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考试必考点、题库高频试题汇总-压中真题已成为一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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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四川眉山职业技术学院考核招聘编制外人员6人公告
2025-07-05 06:1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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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结合学校事业发展、专业建设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是一所由眉山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是全国和四川省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四川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四川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培育单位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学校地处东坡故里—千载诗书城四川省眉山市,距省会成都60公里,距双流国际机场、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均50公里,成眉间动车公交化运营,区位优越、交通便捷。学校现有马克思主义学院、天府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学院、教育与文化传媒学院、现代农业学院、旅游与财贸学院、智能制造学院、技师教育学院、通识教育学院8个教学单位。

二、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外招聘。招聘名额为6名,具体岗位详见《眉山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7月公开考核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具有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职称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本次招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眉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须知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招聘我校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依据资格审查、考核中的资格复核、准入查询和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考核日程,调整情况、综合考核时间地点将提前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7日8:00至7月13日18:00。

2.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网办大厅(https://wbdt.msvtc.net/EIP/nonlogin/user/index.htm)点击“访客服务”,点击“人事招聘”,点击“人事招聘报名申请”进行报名,填写应聘简历,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并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等电子版作为附件打包上传。附件主题命名格式为:XX应聘XXX岗位(岗位代码)。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三)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筛选,主要根据应聘者的就读专业、学历学位、工作(学习)业绩等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进行综合研判,择优按照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并以电话形式通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

因报考人员手机、固定电话等通讯方式不畅通,导致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进入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1)《眉山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7月公开考核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贴上照片);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1)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出具就读院系及专业、学历学位等情况的证明材料。(2)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培养人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3)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综合考核

此次招聘所有岗位均为综合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事业心责任感、专业能力、职业道德、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根据考核情况,考核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各岗位录取名额在不超过此次招聘总名额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剂,调剂岗位的招聘条件不变。最终拟聘人员可以少于公告发布的招聘总名额。

六、心理测试

综合考核前资格审查时,须同时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不向社会公布),通过测试者方能参加综合考核。

七、准入查询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关于推开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准入查询。查询不通过者,不予聘用。

八、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眉山职业技术学院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综合考核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考核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有行业体检要求的结合行业体检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费自理(由医院收取)。

(三)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体检由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在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msvtc.edu.cn/tz/tzgg.htm)上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集中地点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体检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及递补。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复检人员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自愿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复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由学校根据考生考核成绩排名研究是否递补人员。

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习表现、社会信用记录、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通过查阅档案等方式复核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由学校研究是否递补人员,递补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十、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msvtc.edu.cn/tz/tzgg.ht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期限为不少于7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不少于7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由学校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排名研究是否递补人员,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均合格者进行公示。

十一、审核和聘用

(一)公示无异议者,经校长办公会审核、党委会审定后,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原工作单位同意辞职的证明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二)本次招聘的教师原则上应在拟录取结果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到岗,不能按时到岗的须经学校组织人事部批准,否则取消拟聘用资格。

(三)招聘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十二、本公告由眉山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刘老师028-38509183

监督电话: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028-38025831

学院地址:眉山市眉州大道岷东段5号

学院网址:https://www.msvtc.edu.cn

相关事项提示:

1.考核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msvtc.edu.cn/tz/tzgg.htm)上公告。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综合考核、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尽量留下两种联系方式,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报考人员通讯不畅致使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4.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网站等,均与本次公开考核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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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眉山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7月公开考核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眉山职业技术院2025年7月公开考核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7月1日

原标题:眉山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7月公开考核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地址:http://edu.sc.gov.cn/scedu/c100495/2025/7/4/58419dbcd2794b46acbdf2520cff54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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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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