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成都市青白江区祥福中学校成立于1970年,是成都市首批“新优质学校”、“成都市教师发展基地校”。学校先后获评四川省“绿色学校”、四川省“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四川省“卫生单位”、四川省“无烟学校”、成都市“文明单位”、成都市“校风示范学校”、成都市“艺术特色学校”、成都市“园林学校”等荣誉称号。学校在校教职工100余人,其中市特级教师2人,高级教师36人。2025年秋季教学班21个、师生1100余人。
学校荣誉
学生活动
二. 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
三. 应聘资格条件
0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教师心理测试符合要求。
4.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
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职称,或区(市、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教学业绩、科研课题获奖,或“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海外求学经历,或教学竞赛特长者优先。
0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有违反师德的相关情况记录,或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0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02、报名方式
学校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请应聘人员自行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进行报名。
1.网上报名。请应聘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将报名资料按照规定的邮件格式发送到指定邮箱。
2.现场报名。请应聘人员在规定期限内的工作时间到成都市青白江区祥福中学校递交报名资料。
03、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表以及报名要求等信息(文末附件2)。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的在线填报《报名表》(附件3)、《信息汇总表》(附件4)。其他印证材料(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其他有的证明材料--无犯罪记录证明、普通话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心理培训证书等)复印件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请将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毕业学校+应聘岗位+个人电话号码)。面试时请带上印证材料原件,将进行现场核对。
扫码填写附件3报名表
扫码填写附件4汇总表
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的在线填报《报名表》(附件3)、《信息汇总表》(附件4)。现场报名时,带上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
报名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祥福中学校(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城厢镇祥福南街5号)
联系人及电话:
028-83650860(校办公室)、18010697032(艾老师)、13981747418(沈老师)
报名邮箱:568032560@qq.com
3.资格初审。
4.其他要求。应聘人员必须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在公开招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 考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考核时间及地点:
(二)考核方式:
1.资格复审及面试
(1)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经学校通知后,到校面试时须带上印证材料原件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方能参加面试。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及方式学校将提前告知应聘人员。面试结束后,学校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将排序结果当面告知应聘人员,并经应聘人员当面签字确认。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考生放弃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2.试讲
(1)试讲: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3的比例确定试讲入围名单,满分100分。
(2)试讲入围人员现场抽题试讲:准备15分钟,试讲15分钟内。试讲结束后学校根据试讲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将排序结果当面告知应聘人员,经应聘人员当面签字确认。
六. 体检及资格复审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面试+试讲)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名单,进入体检、审查程序。体检相关事宜由学校告知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以正式体检报告为准)。
七.公示
对体检和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5天(工作日)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八.聘用程序
(一)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与第三方国有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委派至学校相关岗位工作,在学校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未经学校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可按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试用。聘用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九.工资待遇
按照《成都市青白江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按相关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十.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28-83650415
附件:
成都市青白江区祥福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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