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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考试必考点、题库高频试题汇总-压中真题已成为一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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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沈阳市公开遴选教师(教研员)33人公告
2025-08-06 11: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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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市部分教育事业单位、学校师资力量配备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沈阳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审核暂行办法》等规定,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遴选教师(教研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本次公开遴选教师(教研员)33名,详见《沈阳市2025年公开遴选教师(教研员)岗位信息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国范围内全额拨款教育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教研员),不含管理岗位人员和工勤岗位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教育理论扎实,教学经验丰富,教育教学成绩优异;

3.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不满5年的,按实际工作年限提供考核结果);

4.具有公开遴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无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未经现所在单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同级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或推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近5年内存在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受到处分的;

6.试用期未满的,提拔任职(晋升聘任)领导干部不满1年的;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

8.不符合“三龄二历一身份”有关规定的;

9.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新聘用岗位工作未满最低工作年限或未满服务年限的;

10.所在部门(单位)机构改革未完成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相关要求

1.工作经历自取得全额拨款教育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之日起算;

2.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8月7日;

3.现任职务(岗位)以报名前的任职(聘用)为准;

4.不得通过遴选提高聘用层级或等级。

三、遴选程序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计划表》,慎重选择应聘岗位。报名人员须对所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一)发布公告

在沈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公开遴选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7日9时至8月13日16时(周六、周日不休息)。以到达现场时间为准,过时不候。

2.报名地点:东北育才学校中山校区(和平区南一马路100号)。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成功发给报名回执。

4.报名提交材料:

(1)《沈阳市2025年公开遴选教师(教研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已获得的各阶段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港澳台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加盖现所在单位公章的《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复印件;

(5)现聘用岗位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复印件;

(6)现所在单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同级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7)现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复印件;

(8)现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近五年(2020年—2024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工作不满5年的,按实际工作年限提供考核结果);

(9)拟遴选岗位应提交的其他材料〔详见《沈阳市2025年公开遴选教师(教研员)报名人员业绩考核材料清单》,附件4〕;

所有原件按照上述顺序排好,查验后现场返还。复印件及其他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作为业绩考核评分依据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遴选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遴选计划数达不到3: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遴选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由用人单位通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步开展,资格审查过程中,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及时说明理由、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在现场报名规定的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

公开遴选相关信息均在沈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报考人员须随时关注,以免影响后续遴选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遴选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公开遴选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核

1.业绩考核。

业绩考核主要考察师德师风表现、教育教学业绩、教科研成果等。专家考核组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业绩材料进行综合评定。业绩考核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

2.面试考核。

报名人员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按照遴选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照业绩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的业绩考核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前,因报名人员自愿放弃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将不再公布,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并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报名人员说明情况。面试开始后,不再进行面试人员递补。

(1)面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素养及潜在能力等。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试讲权重占80%,答辩权重占20%。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遴选。

(2)试讲和答辩时间:教师岗位,试讲不超过7分钟,答辩不超过3分钟;教研员岗位,试讲不超过10分钟,答辩不超过5分钟。

(3)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沈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的通知,预计在8月中旬进行。试讲教材详见《沈阳市2025年公开遴选教师(教研员)面试教材范围》(附件5)。

3.公布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在沈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总成绩=业绩考核成绩×50%(保留两位小数,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50%(保留两位小数,不四舍五入)。

(五)体检

依据总成绩,按照遴选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沈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为准。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时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特殊要求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医院进行。报名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报名人员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弄虚作假被取消体检资格的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党组织出具考察意见,并存入拟聘用人员档案。因报名人员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的、弄虚作假被取消考察资格的或考察不合格的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

(七)公示

对考察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在沈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公开遴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公示期满后,因反映有影响公开遴选问题并查有实据,被取消公开遴选资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和服务期限承诺书,服务期为5年。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遴选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遴选无关。敬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报名人员从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三)报名人员要及时关注沈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的相关信息,因报名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现场报名、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遴选环节的,视为放弃公开遴选资格。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沈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联系电话

(一)报名、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东北育才浑南科技城学校:13019356475、13390146475

沈阳市教育研究院(沈阳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024-31668960、024-31668160

(二)纪律监督电话

沈阳市人社局:024-22539026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1:00;14:00—16:00

附件:1.沈阳市2025年公开遴选教师(教研员)岗位信息计划表.xls

附件:2.沈阳市2025年公开遴选教师(教研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1.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东北育才浑南科技城学校).docx

附件:3-2.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市教研院).docx

附件:4-1.公开遴选教师报考人员业绩考核材料清单(东北育才浑南科技城学校).doc  

附件:4-2.公开遴选教研员报考人员业绩考核材料清单(市教研院).docx

附件:5-1.沈阳市2025年公开遴选教师(教研员)面试教材范围(东北育才浑南科技城学校).xlsx

附件:5-2.沈阳市2025年公开遴选教师(教研员)面试教材范围(市教研院).xlsx

沈阳市教育局  

2025年8月5日

原标题:沈阳市2025年公开遴选教师(教研员)公告

来源地址:https://jyj.shenyang.gov.cn/tzgg/202508/t20250805_48865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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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沈阳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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