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教学需要,现招聘初中语文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岗位要求
岗位:初中语文教师1名
汉语言文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语文初级(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年龄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有班主任、初中毕业班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
02、应聘条件
符合岗位要求及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愿意履行责任义务,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4.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心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接受报名: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4.患有严重疾病或传染病的;
5.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故意隐瞒或不提供可能影响聘用的资料的;
3.在应聘过程中有作弊等其他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03、报名方法及面试要求
(一)报名方法:
网上报名、网上打印报名表,不受理现场报名。
具体报名程序和方法:应聘者于
报名表下载_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由于邮件量大,任何其它个人资料都请不要以附件格式上传(尤其是大容量的附件,我们无法一一下载浏览,如有必要,请以邮寄方式邮至我校),我们将通知初审合格者前来参加笔试、面试并择优录用。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待定;
2.面试初核:学校初审资料后,通知应聘者到学校面试,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3.面试所需材料:报名表及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职称证、普通话考级证、教师资格证、无犯罪记录证明、主要荣誉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面试形式:试讲或说课8分钟;
5.面试结果:面试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公布面试结果。
04、工资及相关待遇
(一)工资待遇:通过第三方购买教育服务支付报酬,待遇按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二)按国家规定购买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05、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振明路90号
邮编:518106
联系电话:0755-27103243
联系人:
电子邮箱:gongmzx@szg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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