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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落实"人才强校"战略,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相关规定,经学校党委研究并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新疆政法学院决定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政法学院是一所隶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政法类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坐落于丝路重镇、屯垦新城第三师图木舒克市。自2021年转设以来,学校加入全国政法院校"立格联盟"、丝绸之路大学联盟和新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高校联盟,纳入教育部"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主要培养法治兵团和法治新疆建设急需的高素质法治人才以及为兴疆固边服务的应用型人才。
学校以法学为特色,注重多学科交叉融合。现有法学、经济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和交叉学科10个学科门类,34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安全学为全国首设本科专业。法学学科是兵团重点培育学科,设有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验班。学校已设立8个教学单位,现有教职工684人,在校学生约1.3万人。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秉持"明德尚法、兴疆固边"校训,坚持"用胡杨精神育人,为兴疆固边服务"的办学理念,将兵团精神、胡杨精神和老兵精神融入办学传统,以"法治新疆的王牌军、平安新疆的主力军、美丽新疆的生产军"为人才培养理念,按照"政法特色鲜明、兵团底色突出、复合交叉融合"的学科发展思路,打造"以法学为特色、多学科交叉融合"的现代化一流政法大学。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招聘计划
学校2026年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6名,其中专任教师岗253名、辅导员岗16名、教辅专业技术岗4名、管理岗13名。
详细岗位信息见《新疆政法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需求的普通高校应届及往届硕士、博士毕业生(应届硕士毕业时间截止为2026年7月31日、应届博士毕业时间截止为2026年12月31日)。
五、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符合年龄要求:原则上硕士35周岁及以下(辅导员岗位硕士27周岁及以下),博士、副高级职称者45周岁及以下,正高级职称者50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3.热爱教育事业,符合高校教师行为规范,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7.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报考人员(含合同制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新疆政法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六、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程序为:发布招聘公告、应聘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试讲)、心理测试、校级综合素质考核、体检、调剂及递补、综合考察、公示和聘用、到岗后资格复核。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新疆政法学院主页(http://www.xjzfu.edu.cn)为此次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新疆政法学院人才招聘系统(https://zp.xjzfu.edu.cn)为指定报名网站。
(二)应聘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通过查询《新疆政法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需要咨询时,请拨打《新疆政法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中注明的各用人单位联系人咨询电话。
2.报名时间:原则上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7日止;第二阶段岗位数以第一阶段空余岗位为准,报名截至2026年4月12日。通过第二阶段招聘,如尚有空余岗位,学校可适时启动第三阶段招聘工作,报名截至2026年5月10日。
3.报名材料: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报名网站(https://zp.xjzfu.edu.cn),按照报名要求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同时按照报名要求如实填写学历学位信息、家庭情况、科研情况、获奖情况等,并上传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科研学术成果、报考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资格证、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和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
(2)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报考人员(含合同制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近期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3)学历和学位证书:如属国内取得的,须提供岗位所要求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和学位证;如属国(境)外取得的,须提供岗位所要求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并上传认证证明材料。
(4)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以及获奖成果证书、任职文件(或聘书)等相关材料。
(5)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应提供所在组织部门、基层党委三个月内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未作要求的不用提供。
(6)签订《应聘新疆政法学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全面、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资格审查
由学校各用人单位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报学校进行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将收到笔试和面试(试讲)通知。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四)笔试和面试(试讲)
1.A1-A7岗位报考人员
可采取"试讲+考察"方式引进。
2.A8-A12岗位报考人员
(1)专任教师岗位
报名专任教师岗位的报考人员需参加面试(试讲)。各用人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报考条件,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后自行组织试讲和面试工作。试讲主要考核报考人员专业知识、学科素质和学术能力,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专业背景。
面试(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试讲)结束后,各用人单位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在下一环节启动前,若有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放弃资格或被取消资格,将按照本岗位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1次递补,递补人员的成绩需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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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新疆政法学院He that shoots oft shall at last hit the mark. 常练射击的人,总会命中靶子. /功到自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