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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考试必考点、题库高频试题汇总-压中真题已成为一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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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2025-11-19 12:3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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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 四川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四川省教育厅官网(http://edu.sc.gov.cn/,下同)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www.sceea.cn/,下同)上发布]。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性质: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单位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芳草街26号。

(三)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相关法规政策标准。负责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成人高校、研究生招生和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承担普通高考、职教高考、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研究生招生考试、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非学历教育考试等全省教育考试组织实施、评价分析、命题管理等工作。完成四川省教育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且完全符合《四川省教育考试院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经验和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应聘人员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应聘人员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相关事项(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节点按公告要求执行,公告未作明确的均为2025年11月18日。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要求

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在报名前对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考者报名时需按报考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含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片1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其中,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

(4)有专业技术职称、专业技能认证要求的,须提供本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专业技能证书。

(5)有工作经历(实践)要求的,须提供工作经历(实践)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实践)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材料须注明工作经历起止年月、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

(6)有政治面貌要求的,须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并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

(7)与所报岗位报考资格相关的其他材料。

相关报名资料扫描成电子资料(报名表同时提供word文档),打包为压缩文件,于2025年11月28日17:00前发送至scsjyksyrsk@163.com邮箱,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后续邮件不再有效。邮件标题须统一格式:“报考岗位+姓名+联系电话”,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考者基本信息、报考资格以及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初审。初审结果通过邮箱发送,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二)笔试(或专业素质考核)及面试

考试包括笔试(或专业素质考核)和面试环节,笔试(或专业素质考核)、面试满分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或专业素质考核)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或专业素质考核)

数据信息处理、网络安全、软件开发、命审题辅助、考务组织辅助、制卷辅助岗位进行笔试,主要考查报考者的政治素质、综合能力及岗位专业能力等,主要内容为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报考岗位所需基本专业知识,不设置考纲、不指定参考教材和复习资料。

中大型载客车辆驾驶岗位进行专业素质考核,采取路考试驾方式,应聘者在指定路段驾驶大中型客车,由考核小组进行试乘评分。

(1)笔试(或专业素质考核)开考比例。笔试(或专业素质考核)开考比例为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3:1的,取消或按比例削减该岗位名额。

(2)笔试(或专业素质考核)时间地点。笔试(或专业素质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或专业素质考核)成绩为0分或缺考的人员按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3)笔试(或专业素质考核)成绩公布。笔试(或专业素质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笔试成绩及排名。

2.面试

(1)面试。面试主要范围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和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等方面。

(2)面试资格审查。根据笔试(或专业素质考核)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照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与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笔试(或专业素质考核)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或者资格审查不通过,由此出现的差额,按笔试(或专业素质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审通过的发放《面试通知书》。

(3)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面试缺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设置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70分以下不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告知应考者本人。

3.考试总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面试人员的总成绩及排名,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4.复检及递补。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本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指定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四)考察

本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报考相关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的姓名、笔试(专业素质考核)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排名,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招聘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和公示后出现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六)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应按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将以下材料提交招聘单位。

1.在职人员应提供解聘材料或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等。

2.2026届毕业生应在2026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按规定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材料齐全且真实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

五、薪酬福利

薪酬福利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编外聘用人员薪酬管理有关制度执行。

六、特别提示

(一)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刻意隐瞒不符合条件的重大事项,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相关要求的,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三)报考者应按要求填写本人有效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各环节未入围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所有岗位招聘的人员因工作安排需要兼任其他相关工作的,应服从工作安排。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28-85174652;监督电话:028-8517523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附件:1.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2.报名表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11月18日

原标题:四川省教育考试院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来源地址:https://edu.sc.gov.cn/scedu/c100495/2025/11/18/5fe4c89c1f494dd694411ef0cf8d097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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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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