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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南宁市部分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25-11-28 18:3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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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公告详情

为及时补充南宁市教师,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西南宁技师学院及武鸣区、宾阳县赴区内高校开展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6.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招聘岗位有年龄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5年11月28日(如18-38周岁,为1986年11月29日2007年11月28日出生)。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无法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并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需要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完成学历学位认证,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2)报考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24年毕业、未落实过编制及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2026年高校毕业生也可凭就业推荐表、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报考。

(3)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国(境)外高校毕业生专业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填写。

(4)结合南宁市近年来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实际,本次招聘中相应学科教师岗位除了岗位计划表规定的专业可以报考,该学科对应的教育学类专业(例如物理教师岗位,学科教学(物理)专业或物理教育专业且符合岗位要求)也可报考。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6)通过协议培养、定向培养、定向招聘、直接考核等规定的优惠政策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且仍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人员及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人员;

(7)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0)现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人员,不得报考本人现所在单位的相同用人方式(详见岗位表“用人方式”)的岗位。

(11)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开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南宁市部分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在南宁市教育局网站(http://jy.nanning.gov.cn/)、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uming.gov.cn/)、南宁市宾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inyang.gov.cn/yw/tzgg/)公布。

报考人员对《岗位表》(附件1)中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岗位表所列咨询电话联系。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设置并负责解释。

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等后续信息,在《岗位表》中信息发布地址即时发布。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对应岗位信息发布地址与招聘现场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公告及岗位条件,诚信报名考试,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交报名即视为自愿接受依照公告开展的考试、考察、体检和公示等程序。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恶意虚假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报名方式、时间及要求

(1)网上预报名:

报考人员通过扫描“南宁市部分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预报名表”二维码(附件3)的形式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填报信息。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8日10:00至12月3日18:00。

各招聘单位依据《岗位表》所设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名结束前提出审查意见。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报名开启时未收到网上审查结果的,也可直接到现场报名。通过网上报名的人员,需在现场报名时间内到现场报名地点完成资格验证,方为报名成功。

(2)现场报名及资格验证时间、地点

广西南宁技师学院:2025年12月5日9:00-12:00,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理科综合楼402室(广西桂林市七星区育才路15号)。

武鸣区:2025年12月7日12月8日每天9:00-16:00,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二楼宣讲大厅(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

宾阳县:2025年12月5日9:00-12:00,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研究生事务中心大厅。2025年12月12日9:00-12:00,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文星楼一楼大厅。在前一地点未招聘到位的岗位,可顺延至下一地点继续开展招聘。

(3)现场报名及资格验证要求

报考人员须携带填写好的《报名表》(附件2,粘贴本人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并在报考承诺处手写签名)、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报考岗位招聘条件相关证件(如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现场报名时间、地点进行报名及资格验证。2026年高校毕业生报名时无法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验证时,招聘单位工作人员依据《岗位表》所设条件,审核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原件是否一致并符合岗位条件。报考人员未能在现场报名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证件的,或《报名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未通过现场资格验证人员不得列为笔试(面试)人员。

(三)开考比例

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对最终取消岗位的人员或未能进入考察的人员,在下一场次报名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四)考试

本次招聘均不收取报名考试费。

岗位表“考试方式”一栏为“笔试+面试”的岗位,需参加笔试和面试。“考试方式”一栏为“直接面试”的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小于等于20人时可直接参加面试,大于20人时增加笔试环节,按照笔试成绩排名确定面试人选。

1.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原则上在招聘行程安排中各高校进行。

(2)笔试内容:详见笔试通知。

(3)笔试成绩计算: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共一科,笔试分值100分,考试时长为60分钟。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5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定为面试人选。

(4)笔试成绩发放:笔试结束当天,考生可向招聘单位电话查询个人笔试成绩(查询电话号码详见附件1岗位表中咨询电话)。

(5)增设笔试:直接面试岗位因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大于20人而增设笔试的,将结合报名情况安排笔试相关事宜,具体时间、地点、成绩发放以实际通知为准。

2.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面试岗位及增加了笔试的直接面试岗位,根据核减后的岗位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未达到50分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并列报考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资格人选;笔试为0分或存在缺考、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均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面试人员。

面试期间,考生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室,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

(3)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当场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当场成绩都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当天,面试成绩经考生现场签字确认无误后在现场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排名。

3.考试总成绩

笔试+面试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直接面试(含增设笔试)岗位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拟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经双方商谈同意,可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如商谈后排在拟聘用岗位首位的报考人员个人提出放弃聘用,则顺次与下一名次报考人员商谈,其它依此类推。

(六)考察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加试,或同时确定为考察人选。现场与考察人选约定后续考察、体检、公示、聘用事宜。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着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并出具书面考察报告,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从成绩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七)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报主管部门同意,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相关体检项目可以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招聘岗位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相关体检项目可以按照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组织单位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考试、考察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八)公示

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分别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宁市教育局网站、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南宁市宾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且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公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集体研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聘用

招聘单位应通知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核或备案完成之日起30天内报到,报到后办理编制(控制数)使用相关手续。逾期报到或不报到的,招聘单位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2026年7月31日后仍有放弃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招聘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与公开招聘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招聘岗位按有关规定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应在聘用合同中明确相关要求及违约责任。原则上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均不得随意解除聘用合同(其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工作人员受聘后违反最低服务年限约定的,事业单位应将其违约行为记入人事档案。

四、其他相关事项

(一)严格资格审查验证。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严肃招聘纪律。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

(三)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四)补充公告。根据招聘情况和工作实际安排,必要时发布补充公告,相关调整、增加事项等内容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五)联系方式:

1.岗位条件、资格审查咨询:招聘单位(电话详见附件1岗位表)。

2.其他热线电话:

南宁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771-2809709;

南宁市教育局监督电话:0771-2809068;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771-5538455;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771-5523252;

南宁市武鸣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771-6224125;

南宁市武鸣区教育局监督电话:0771-6228511;

南宁市宾阳县教育局咨询电话:0771-8229591;

南宁市宾阳县教育局监督电话:0771-8230000。

上述联系电话请于工作日上班时间(8:00-12:00,15:00-18:00)拨打咨询。

附件:1.南宁市部分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南宁市部分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南宁市部分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预报名表二维码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宁市教育局

2025年11月26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rsj.nanning.gov.cn/tzgg/t6478297.html

One thing I know, that is, know nothing. 有一件事我很清楚那,就是我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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