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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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州市南沙区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考点:广州市) |
招考单位 |
招考岗位 |
招聘人数 |
招考对象 |
岗位条件 |
专业要求 |
学历、学位 |
专业技术资格 |
教师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 |
年龄 |
其他条件 |
本科 |
研究生 |
南沙区教育局 |
中学语文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 |
1 |
2016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
教育学类(汉语言文学教育方向)/中国语言文学类(B0401/B0501) |
教育学(汉语言文学教育方向)/中国语言文学(A0401/A0501) |
2016届毕业生应具有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社会人员应具备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1、2016届毕业生无职称要求;
2、社会人员应具备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
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2016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须符合备注1) |
社会人员35周岁以下,2016届毕业生30周岁以下(符合条件人员年龄条件可放宽,详见备注4、5) |
通过普通话二级甲等水平测试 |
中学数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 |
2 |
教育学类(数学教育方向)/数学类(B0401/B0701) |
教育学(数学教育方向)/数学(A0401/A0701) |
通过普通话二级乙等水平测试 |
中学英语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 |
1 |
教育学类(英语教育方向)/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B0401/B050201) |
教育学(英语教育方向)/外国语言文学(英语语言方向)(A0401/A050201/A050211) |
1、通过英语专业八级考试;
2、通过普通话二级乙等水平测试。 |
中学化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 |
1 |
教育学类(化学教育方向)/化学类(B0401/B0703) |
教育学(化学方向)/化学(A0401/A0703) |
具备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通过普通话二级乙等水平测试 |
中学地理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 |
1 |
教育学类(地理教育方向)/地理科学类(B0401/B0707) |
教育学(地理教育方向)地理学/(A0401/A0705) |
通过普通话二级乙等水平测试 |
小学语文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 |
2 |
教育学类(汉语言文学教育方向)/中国语言文学类(B0401/B0501) |
教育学(汉语言文学教育方向)/中国语言文学(A0401/A0501) |
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2016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须符合备注1) |
通过普通话二级甲等水平测试。 |
小学数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 |
2 |
教育学类(数学教育方向)/数学类(B0401/B0701) |
教育学(数学教育方向)/数学(A0401/A0701) |
通过普通话二级乙等水平测试。 |
小学英语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 |
2 |
教育学类(英语教育方向)/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B0401/B050201) |
教育学(英语教育方向)/外国语言文学(英语语言方向)(A0401/A050201/A050211) |
1、通过英语专业四级考试;
2、通过普通话二级乙等水平测试。 |
幼儿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 |
13 |
1、2016届毕业生:
教育学类(学前教育方向)/学前教育(B0401/B040102)
2、社会人员:
教育类(A0302/A0305/A04/A05/A06/A07/A08,须为教育类专业,详见备注7) |
1、2016届毕业生:
教育学(学前教育方向)/学前教育学(A0401/A040105)
2、社会人员:
教育类(B0302/B0305/B04/B05/B06/B07/B08,须为教育类专业,详见备注7) |
1、2016届毕业生应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社会人员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
1、2016届毕业生无职称要求;
2、社会人员现任小学及以上教师的,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现任幼儿园教师的,须具备初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
取得教师资格(2016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须符合备注1) |
1、通过普通话二级乙等水平测试;
2、社会人员须现任幼儿园及以上教师;且具有2年及以上、幼儿园及以上教学工作经验。 |
幼儿科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 |
2 |
科学教育/理学(B040108/B07) |
教育学(科学教育方向)/理学(A0401/B07) |
2016届毕业生应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社会人员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
幼儿美术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 |
1 |
教育学类(美术教育方向)/绘画、美术学/艺术教育/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艺术学(艺术相关为美术方向)(B0401/B050404/B050406/B040106/B050407/B050408/B050422) |
美术学/艺术学/设计艺术学(艺术相关均为美术方向)(A130401/A130101/A130501) |
合计 |
28 |
备注:1、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16届毕业生取得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且报名时须承诺在正式入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
2、“2016届毕业生”仅指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包括2014、2015届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 |
3、年龄为30周岁以下指1986年5月31日后出生的应聘者,其余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
4、符合广州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如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千百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等(详见《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六)款),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0周岁以下。 |
5、2016届毕业生年龄要求不可放宽。社会人员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七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者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四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者可适当放宽至50周岁以下(详见《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六)款)。 |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或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须确保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者)、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
7、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社会人员,与岗位表中列明的专业代码相对应的专业均可报考(须保证专业为教育类);报考其他岗位的社会人员,专业要求与2016届毕业生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