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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最迟在申报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但又未明确具体工作的,可在初审现场提供劳动合同等证明。
(3)在我市公办中小学临聘满5年且若按现任教学段学科报考的,或者实际年龄超过40岁需按从教年限抵减的,均须提供《公办学校临聘教师任教学段学科证明》(附件5)。
(4)岗位要求英语、职业资格等级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的可提供大学英语相应等级考试425分以上的成绩单或专业英语八级证书)。在官方语言是英语的国家留学2年以上的留学生,报考具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岗位的,可不提供相关证书,但需提供留学证明资料。
(5)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
(6)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初审;未毕业的,资格初审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7)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五)其它要求
1.报考者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2.报考者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3.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组织及面试形式。
面试由龙岗区人力资源局负责组织。
面试形式:面向社会人员岗位采取突出学科教育教学能力的结构化面试形式;面向毕业生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报考者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依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以下方法确定体检人选:
A代表进入该岗位的面试人数,B代表公布的该岗位拟聘用人数,C代表进入该岗位的体检人数。
1.A≥5B(A>5B是指末位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C=B;
2.A<5B,若(A+2)/3≥B,则C=B;若(A+2)/3
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拟聘人员。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审定聘用资格并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关于教师的规定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在发布《体检结果公告》之日起30天内完成考察并确定拟聘人员,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
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安排资格初审之外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公告要求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审定聘用资格并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有关材料报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审定。
经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审定:对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选,由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就业服务(http://www.lg.gov.cn/)及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网站(http://www.rlzyj.lg.gov.cn/)公示7天;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选,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规定时间向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申报办理聘用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无正当理由且未经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批准,1年内(从笔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或调动通知确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并经用人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八、试用期
事业单位应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可超过6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其中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九、其它事项
(一)经公开招聘进入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规定的养老保障制度。在龙岗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在所聘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二)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6年7月15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16年7月15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初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例如岗位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中教师岗位必须提供高级中学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来源:91考试网 91ExAm.org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现专业技术职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关系请见《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对照表》(附件6)。
(三)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可按自然年或学年计算。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四)属2014年、2015年、2016年毕业已分配派遣但未转正的毕业生报考,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自行到有关单位办理改派手续;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入围的,按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
(五)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当在2016年8月31日前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本公告(不含《招聘岗位表》)所称中小学,是指深圳市、区全日制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和艺术、体育学校。
(八)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九)招聘查询网址及报考咨询电话如下:
1.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
2.龙岗政府在线:http://www.lg.gov.cn/。
3.咨询电话:
龙岗区教育局:0755-89551913;
龙岗区人力资源局:0755-28911303。
(十)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龙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深圳市龙岗区区属公办学校2016年7月公开招聘常设岗位教师公告
点击下载>>>1-7.zip
1.深圳市龙岗区区属公办学校2016年7月公开招聘常设岗位教师岗位表.xls(含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共2个表)
深圳市龙岗区区属公办学校2016年7月公开招聘常设岗位教师岗位表(面向社会人员) |
主管单位 |
招聘单位 |
岗位编号 |
岗位属性 |
拟聘人数 |
岗位条件 |
经费形式 |
笔试类别 |
备注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岗位等级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最低专业技术资格 |
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 |
考生户籍 |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下属学校 |
LG2016007D0001 |
初中英语教师 |
专业技术类 |
十三级 |
6 |
本科及以上 |
|
本科:英语(050201);教育学(040101); 研究生:外国语言文学(0502); |
|
具有教师资格证(初中及以上);在中小学校从事本学科教学2年及以上;专业方向须是英语方向。 |
市内外 |
财政核拨 |
教育类(初中) |
|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下属学校 |
LG2016007D0002 |
小学英语教师 |
专业技术类 |
十三级 |
9 |
大专及以上 |
|
大专:英语教育(660203);
本科:英语(050201);教育学(040101);小学教育(040107); 研究生:外国语言文学(0502); |
|
具有教师资格证(小学及以上);在中小学校从事本学科教学2年及以上;专业方向须是英语方向。 |
市内外 |
财政核拨 |
教育类(小学) |
|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下属学校 |
LG2016007D0003 |
初中数学教师 |
专业技术类 |
十三级 |
6 |
本科及以上 |
|
本科:数学类(0701);教育学(040101); 研究生:数学(0701); |
|
具有教师资格证(初中及以上);在中小学校从事本学科教学2年及以上;专业方向须是数学方向。 |
市内外 |
财政核拨 |
教育类(初中) |
|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下属学校 |
LG2016007D0004 |
小学语文教师 |
专业技术类 |
十三级 |
10 |
大专及以上 |
|
大专:语文教育(660201);
本科:中国语言文学类(0501);教育学(040101);小学教育(040107); 研究生:中国语言文学(0501); |
|
具有教师资格证(小学及以上);在中小学校从事本学科教学2年及以上;专业方向须是语文方向。 |
市内外 |
财政核拨 |
教育类(小学) |
|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下属学校 |
LG2016007D0005 |
初中语文教师 |
专业技术类 |
十三级 |
6 |
本科及以上 |
|
本科:中国语言文学类(0501);教育学(040101); 研究生:中国语言文学(0501); |
|
具有教师资格证(初中及以上);在中小学校从事本学科教学2年及以上;专业方向须是语文方向。 |
市内外 |
财政核拨 |
教育类(初中) |
|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下属学校 |
LG2016007D0006 |
小学心理教师 |
专业技术类 |
十三级 |
2 |
大专及以上 |
|
大专:心理咨询(650304); 本科:心理学类(0711); 研究生:心理学(可授教育学、理学学位)(0402); |
|
具有教师资格证(小学及以上);在中小学校从事本学科教学2年及以上; |
市内外 |
财政核拨 |
教育类(小学) |
|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下属学校 |
LG2016007D0007 |
小学信息技术教师 |
专业技术类 |
十三级 |
2 |
大专及以上 |
|
大专:计算机类(5901);
本科:计算机类(08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