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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暂行办法》(师校发[2007]50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和学校工作安排,2016年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于11月10日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满足《暂行办法》规定条件的在编在岗及2015年1月1日后退休的教职工(含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
二、专业技术岗位
1. 2016年专业技术(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采用“定额投岗、公开竞聘、择优晋岗”的办法,具体见《2016年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设置和聘用实施方案》(附件1)。
2. 专业技术岗位其他层级仍执行《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
二、管理 岗位
2016年管理岗位各层级聘用执行《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
三、工勤技能岗位
1.工勤技能岗位聘用执行《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各级岗位聘用要求应聘者获得的职业资格证书须与现所从事的工种一致、岗位一致,不能越级申报。
2.应聘者获得的职业资格证书,申报技师、高级技师的,原则上报考机构限中央国家机关工人考核委员会;申报中级工、高级工的,报考机构限北京市合法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3. 2016年设置技师岗位,除满足《暂行办法》第二条第1款外,还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1987年12月31日之前参加工作,且从事本工种满29年;
(2)2003年12月31日之前聘用在高级工岗位工作。
四、申报材料要求
应聘者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学历学位、教学科研成果等)均应是聘用现岗位或任现职务以来取得,且所有成果在申请岗位聘用时只能使用一次,成果有效截止日期为2016年10月31日。
请各单位务必按照学校部署,精心组织好本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确保该项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专业技术岗位
李林、陈艳:58808686/2821,jiaoshiban@bnu.edu.cn
2.管理岗位
荣婷婷:58807971,rcb@bnu.edu.cn
3.工勤技能岗位
刘超:58802217,lc@bnu.edu.cn
原标题:关于2016年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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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设置和聘用实施方案.docx
附件1
2016年专业技术(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设置和聘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岗位管理,优化岗位结构,经学校研究决定,2016年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采用“定额投岗、公开竞聘、择优晋岗”的办法,具体如下:
一、岗位设置
2016年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投岗36个,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拟投岗34个,其中教师岗位根据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学科分布情况按文科、理科比例分别投岗。
二、申报基本资格条件
满足《暂行办法》及后续相关补充规定,其中部分内容调整如下:
1、教授二级岗
(1)“教学科研获奖类”中“获奖均以岗位申请人为第一完成人”调整为“获奖以申请人为前三位完成人”;
(2)受聘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任教授职务的年限由原5年调整为2年;
(3)取消第1条第3款关于“学术兼职类”的条件;
(4)中宣部组织批准的马工程等同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批准的马工程等同于教育部哲社重大攻关项目;重大专项项目课题负责人等同于“973”、“863”计划课题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国际合作项目等同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支持项目;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等同于国家级精品课程。
2、教授三级岗
(1)增设“网络教育国家精品课程负责人”条件;
(2)“教育部双语教学示范中心项目”和“教育部IBM精品课程”视为省部级重大教学项目;
3、其他专技岗
(1)“中国出版政府奖期刊奖”认定为“获得国家级重大教学、科研与管理奖项一等奖及以上”的条件;
(2)其他专业技术六级及以下岗位,当年已办理完退休手续,在晋级时只需满足任职年限或教学科研要求中的一项。
三、聘用程序
1.个人申报。应聘者向本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小组提出应聘申请,提交申请表和受聘现岗位期间获得的五项代表性成果材料。
2.单位推荐。各单位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应聘者的师德和思想政治表现进行审核;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对应聘者的聘用资格和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向学校推荐竞聘人选。
3.复核与公示。学校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小组对应聘者的材料进行复核,并在信息门户公示申请人的《岗位聘用申请表》。
4.专家组评议。学校根据应聘者学科分布情况,聘请在岗一级、二级教授组成正高二级人文社科、理工科组和正高三级人文社科、理工科组四个专家评议组。专家评议组召开会议听取应聘者到会述职,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推荐拟聘用人选。
5.学校审批。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委员会全体会议根据专家评议组的推荐意见,对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应聘者进行审议,择优确定最终聘用人选。
7.结果公示。拟聘用结果确定后,学校以适当方式公示一周。
四、工作纪律
1.各级聘用组织每次会议的出席者须达到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方为有效,赞成票须达到出席成员的三分之二方为通过,不设委托票。
2.投票规则为多轮投票。每轮赞成票达到出席成员三分之二者为通过,未能达到出席成员三分之二者继续参投下一轮,最终推荐人数不得超过设岗总数。如对会议结果有异议,须由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一(含)以上当场提出,并经全体成员的半数以上同意,可予当场重新评议一次。
2.各级聘用组织成员要严格按照聘用程序和聘用条件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且对聘用工作负有保密责任。
3.聘用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在岗位聘用和评议工作中凡涉及本人或直系亲属的,相关人员须回避。
2:2016年岗位设置和聘用复核材料说明.docx
附件3
2016年岗位设置和聘用复核材料说明
应聘者材料须分别装袋,封面标明单位、姓名和材料目录。袋内材料应包括:
1. 《北京师范大学岗位聘用申请表》(请用A4纸打印,于左侧两钉装订)。
2. 学术论文复印件:刊物封面、目录页(明确标识申报人相关信息)和论文首页及署名页。
3. 教材、专著等复印件:封面和版权署名页。
4. 任务书、合同书或委托书复印件。
5. 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6. 其他成果材料复印件。
应聘者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务必留所在单位备查。
3:2016年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日程安排.docx
附件2
2016年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日程安排
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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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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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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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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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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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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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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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设岗方案及聘用有关规定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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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
-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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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及单位审核
1.个人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
2.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审核相关申请材料;
3.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公示应聘者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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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者
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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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表格从人事处“下载中心”下载;
·应聘者分类填报《北京师范大学岗位聘用申请表》(用A4纸打印),上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单位分类填报《北京师范大学岗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用A4纸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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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
-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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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上报
各单位报送个人申请表(及电子版)、证明材料及单位情况汇总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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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小组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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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北京师范大学岗位聘用申请表》(其中正高二、三级须一并报送PDF电子版)及应聘者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用档案袋装好,注明单位、姓名、申报类别和等级等;
·报送《北京师范大学岗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分类分页填报)纸质版及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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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
-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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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复审并公示
学校复审应聘者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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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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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校信息门户公示二、三级申请者的《岗位聘用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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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
-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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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评议组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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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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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
-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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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审批
岗位聘用委员会会议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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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岗位聘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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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
-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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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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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上述日程如有变动,请以新发布的通知为准。
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小组
(人事处代章)
2016年11月10日
Beauty in things exist in the mind which contemplates them. 事物的美存在于仔细观察者的心目中.
A little kiss while you are sleeping, to g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