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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师“预聘-长聘-专聘”制度实施办法》(北理工发﹝2015﹞43号)和学校工作安排,现面向我校原体系教师启动2017年预聘助理教授、预聘副教授、长聘副教授岗位教师聘用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参照执行。
一、申报条件
预聘助理教授、预聘副教授、长聘副教授岗位申报条件按照《“预聘-长聘-专聘”岗位聘用条件》(北理工发﹝2015﹞46号)执行。申请时业绩须为近6年所取得的成果;在2016年12月9日前所发表的论文、获得的奖项以及取得的其他成果,在本次的聘用中认定为有效工作业绩;所有业绩以正式发表的刊物、获得的证书、批复的文件等为准。
二、申报要求
预聘助理教授、预聘副教授、长聘副教授岗位聘用工作中关于申报条件及职责、组织机构、实施范围及周期、薪酬待遇等相关制度以及聘任程序、聘期考核、工作纪律等要求见《预聘助理教授、预聘副教授、长聘副教授岗位聘用实施工作的相关说明》(附件1)。
三、时间安排
预聘助理教授、预聘副教授、长聘副教授岗位聘用工作自2016年12月9日启动,分阶段实施如下:
1.2016年12月9日学校动员布置该项工作。
2.学院评议。学院须对申报人的申报表及其他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2016年12月19日前各学院完成预聘助理教授、预聘副教授、长聘副教授岗位的申报、初审、推荐工作。
3.学部评议。2016年12月22日前各学部完成预聘助理教授、预聘副教授、长聘副教授岗位聘用推荐工作。
4.学校评议。2016年12月26日前学校完成预聘助理教授、预聘副教授、长聘副教授岗位聘用评审工作。
5.学校审定。进行聘用结果公示和合同签订。
四、其他说明
1. 预聘助理教授、预聘副教授、长聘副教授岗位聘用,受聘后聘期的起始时间按2017年1月1日计算。
2. 预聘助理教授、预聘副教授、长聘副教授岗位申报以岗位聘用条件为标准,申报时,原体系教师岗位人员不限原岗位类型。实验系列人员不参加申报。
3. 原体系教师申请聘用至预聘助理教授、预聘副教授、长聘副教授岗位时,原则上对于同一级别和同一类型每人限申请两次。
4.受聘新体系人员需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岗位目标责任书》由学院在不低于学校《“预聘-长聘-专聘”岗位目标职责》(北理工发﹝2015﹞46号)的前提下根据学科特点拟定,作为聘期考核、发放相应薪酬的基本依据。
5. 申报人员所填报材料的全部内容均属实,且准确、无误;所提交材料已由本人及所在单位进行保密审查,符合国家和学校保密相关规定。各学院初评组应认真负责地做好申报材料审核工作。如申报人员所填报材料不满足以上条款,将取消申报人本次预聘助理教授、预聘副教授、长聘副教授岗位申请资格,并计1次申报次数。
原标题:关于开展预聘助理教授、预聘副教授、长聘副教授岗位教师聘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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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聘助理教授、预聘副教授、长聘副教授岗位聘用实施工作的相关说明
附件1
预聘助理教授、预聘副教授、长聘副教授岗位聘用实施工作的相关说明
一、申报条件及职责
“岗位聘用条件”与“岗位职责”用于指导预聘助理教授、预聘副教授、长聘副教授岗位的评聘工作。“岗位聘用条件”为新体系教师岗位上岗的基础和前提条件,新体系教师满足岗位聘用条件方可申请聘用至相应岗位。“岗位职责”为新体系教师受聘上岗后的岗位工作职责与聘期工作任务,作为聘期合同签订、聘期考核、发放相应薪酬的基本依据。
二、组织机构
各学院成立岗位聘用初评组,负责组织本单位人员的遴选、审核、评价、推荐等工作。
学校依托校学术委员会和学部,成立各级岗位聘用评审组,负责对各学院推荐预聘助理教授、预聘副教授、长聘副教授岗位人员进行审议,提出拟聘建议。
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委员会,负责对各级岗位聘用评审组提出的拟聘建议进行最终审定。
三、实施范围及周期
“预聘-长聘-专聘”岗位面向海内外聘用优秀教师,鼓励原体系教师在达到聘用条件的前提下积极申报。
1.受聘预聘岗位教师,预聘岗位的聘期为3年。首聘合同到期进行聘期考核,根据岗位状况、考核结果和双方意愿决定是否续签第二个聘用合同,续聘3年,原则上预聘人员续聘及转长聘比例均不高于80%。预聘岗位上岗后6年内未能获聘长聘岗位,解除聘用合同。原体系讲师可申请聘用至预聘助理教授、预聘副教授岗位;原体系副教授可申请聘用至预聘副教授岗位。
2.受聘长聘岗位教师,每6年为一个聘期,合同到期进行聘期考核,聘期内的工作业绩和考核结果作为后续聘任的重要依据之一,后续聘任时仍须达到所申请岗位的聘用条件。原体系学术业绩特别突出的副教授可申请聘用至长聘副教授岗位。
四、聘任程序
1. 预聘助理教授、预聘副教授、长聘副教授岗位采用自愿申报的原则,由个人提出申请。申请人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
2.各学院初审组审核申请人的申报条件,并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及业务能力进行评审,确定是否推荐、聘任,并对推荐人选进行排序。推荐、聘任的建议人员名单及业绩材料应在本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3. 各学部对各学院推荐预聘助理教授岗位、预聘副教授岗位、长聘副教授岗位人员进行审议,并对推荐人选提出排序建议及拟聘建议。
4.学校岗位聘用评审组对各学部推荐预聘助理教授岗位、预聘副教授、长聘副教授岗位人员进行审议,提出拟聘建议。
5.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委员会或主任委员办公会审定各级岗位聘用评审组的评议结果。评议结果在学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五、聘期考核
1.各岗位受聘教师在聘期中要进行中期述职,聘助理教授岗位、预聘副教授、长聘副教授岗位教师的中期述职工作由学院组织开展。中期述职不做成果考核,但须就任期工作情况进行介绍,若工作情况与任期目标差距过大,学校按照相关合同条款停发或缓发薪酬。
2.各岗位受聘教师在聘期结束前学校集中组织进行聘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后续聘任的重要依据之一。聘期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续聘原岗位,按有关规定降级、流转或解聘。
六、薪酬待遇
1.受聘人员享受按相应岗位标准发放的薪酬,以签订的合同条款为准,未完成岗位职责者,不享受足额薪酬。
2.受聘长聘副教授岗位人员,如未能续聘,薪酬降至现专技七级的标准,原则上保留基本工资级别标准不变。
七、评审纪律
执行《北京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和管理职员评聘纪律规定》(北京理工大学令113号),实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用评审工作廉政责任制,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与公平。
2.预聘助理教授、预聘副教授、长聘副教授岗位聘用申报表
附件3 北京理工大学
预聘助理教授、预聘副教授、长聘副教授岗位聘用申报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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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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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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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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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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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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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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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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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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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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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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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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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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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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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一级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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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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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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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聘助理教授 □预聘副教授 □长聘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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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申报条件情况
请简单准确说明符合所申报岗位条件的款项(随表提交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需附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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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
符合岗位聘用条件:1、2
条款
条款1:掌握本学科的学术发展动态……
条款2:在Science、Nature发表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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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教育经历(从大学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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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何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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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何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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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何地、何学校学习,所获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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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经历(含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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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何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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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何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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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何地、何单位任何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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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海外学习、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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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何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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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何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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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何国(地区)、何单位任何职(或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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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研获奖(限填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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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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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授予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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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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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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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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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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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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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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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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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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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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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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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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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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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研项目(限填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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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研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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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批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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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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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到校经费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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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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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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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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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