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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最新招考信息:
为了普及学前三年教育,促进我旗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我旗实际,经旗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旗公开招聘若干名幼儿园教师、保育员和中小学音体教师,为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科学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一)汉语授课幼儿园教师岗位18人、保育员10人;
(二)中小学音体教师9人(音乐5人、体育4人)。
三、报考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政治素质;
(二)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恪尽职守、积极进取;
(三)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教师岗位的体检要求;
(四)除蒙授考生外,其他考生普通话水平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五)户籍要求
应聘者应具有苏尼特右旗户籍(落户时间为2013年1月1日前)。在苏尼特右旗服务的三支一扶、社区民生、特岗教师、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企业储备人才等六类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六)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保育员岗位应聘者,应具备普通全日制师范类幼师以上学历,或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普通全日制专 科以上学历。
2、报考中小学音体教师岗位的须专业对口,应聘者应具备普通全日制师范类专科以上学历,或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普通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
(七)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不得报考;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招录程序、步骤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于2013年5月23日--6月2日期间在旗广播电视台和旗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3日--6月5日
2、 报名地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报名办法:
应聘者需携带毕业证、学籍档案(除档案已备案外)、派遣证(除已报到外)、身份证、户口簿、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旗教育局、旗监察局共同负责。
联系人:乌日娜、斯琴花、刘长胜
联系电话:0479-7222264、0479-7222513、0479-7211614
5、准考证发放
资格审核通过后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发放《笔试准考证》或《试讲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幼儿园教师、保育员岗位考试
1、幼儿园教师、保育员岗位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100分、面试100分。
2、分值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政策性加分。
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40%。
3、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数的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4、政策性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者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具有普通全日制师范类幼教或学前教育专业,并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5分;其它符合国家政策性加分的,应聘者需在报名时提前申请。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均需在报名时出具相关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经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旗教育局、旗监察局联合审查后,确定加分资格。
5、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60%)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占笔试成绩的40%);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仅提供汉语试卷。
7、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本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教学技能等,采取说课形式进行,说课时间为10分钟,汉语说课,成绩当场公布。
8、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1--18名定为幼儿园教师岗位拟聘人员、19--28名定为保育员岗位拟聘人员。
(四)中小学音体教师岗位考试
1、中小学音体教师考试不设笔试环节,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采取试讲的方式确定拟聘人员。
2、试讲主要测试本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教学技能等,采取说课形式进行,说课时间为10分钟,考生可选用蒙语或汉语说课,但不得混用,成绩当场公布。
(五)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行体检。
2.体检工作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体检标准按《内蒙古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在旗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组织考核。
3.由于体检不合格出现缺位,则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核
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旗教育局、旗监察局联合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其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方面内容。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
(七)公示
对拟聘人员,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岗前培训
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旗教育局负责进行。
五、聘用 及其待遇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上报苏尼特右旗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聘用,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其待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要求
(一)用人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时,应当回避。
(二)严守工作纪律,增强保密观念和责任意识。如发现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等现象,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在招聘过程中,应聘者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采取其它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资格。
(四)应聘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资格,且今后不得参加我旗组织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七、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苏尼特右旗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张学军(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娜日娜(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成员:特木勒(旗委组织部副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宏(旗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锁钢(旗教育局局长)
卞俊俊(旗政府办副主任)
赵曙光(旗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
马慧源(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巴特尔(旗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科长)
斯来源:91考试网琴花(旗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乌日娜(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主任)
鲁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科员)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特木勒(兼),电话:0479-7222195。
本方案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Deeds, not words. 行动胜于空谈.
He that is master of himself will soon be master of others. 能自制者方能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