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14日进行资格初审,向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发《面试考察通知单》。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未达到3:1时,取消相应招聘岗位。 3.考试(2013年6月) (1)资格原件审核:博士学位获得者通过资格初审后可免除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阶段。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我校进行资格原件审核: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身份证、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013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毕业生推荐表、户口本、身份证、成绩单、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迁往就读大学的,携带大学集体户口页或学校毕业生管理部门出具的集体户口证明); 资格原件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的资格。 (2)面试考察: 一是初步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依据考官现场命题作答或展开讨论,由考官根据考生基本条件及现场表现给出分数; 二是模拟授课:考生将我校提前通知并事先准备的授课内容进行现场讲授,由考官根据试讲情况给出分数; 三是答辩:考生回答综合素质考察组的考官提出的问题,考官根据回答问题的情况给出分数。 面试考察总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按照三部分成绩2:5:3的比例合成面试成绩,面试总成绩相同时,模拟授课成绩高者排前。 (3)计分:博士学位获得者,按学科依面试考察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成绩确定后,我校在7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成绩。 (四)体检(2013年6月) 根据考生面试考察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我校指定的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对因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或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根据缺额按面试考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五)考察(2013年6月)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面试考察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 (六)公示(2013年7月) 我校根据面试考察、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信息发布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 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报批与备案(2013年7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一周内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八)聘用(2013年8月) 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应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面试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一)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学校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况,实行回避。 (二)我校2013年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制止下列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学校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违反招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83215127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3394569 2013年天津市耀华中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详表
天津市耀华中学应聘登记表
经本人确认,所有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本人签字: 年 月 天津市耀华中学
201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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