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时间:2013年7月14日(星期日)上午9:00&mdas h;11:30
2、地点:详见准考证
3、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综合知识占笔试成绩的10%,专业文化知识占笔试成绩的90%。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70%计入总成绩。
综合知识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时事,其^91考试网共基础知识的考试范围为:政治理论与政策、法律基础知识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专业知识内容:报考职位相应知识。
4、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各学校各职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同时进入专业技能测试(面试)。
考生凭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二) 专业技能测试(面试)
1、时间:待定
2、地点:待定
3、内容:
主要采取说课等形式进行。报考中小学教师职位的为初中二年级相应学科内容(其中报考化学学科职位的为初中三年级内容);报考幼儿园教师职位为幼儿园大班内容,并测试幼儿教师技能(红花岗区儿童福利院招聘职位不作幼儿教师技能测试)。
4、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30%计入总成绩。
考生凭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专业技能测试(面试)。
(三)体检
1、根据各学校各职位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分者进入体检。
2、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3、考生对当场知晓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其它项目待知晓体检结果后,可由考生书面申请复查一次。
4、放弃体检或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取消进入考核(审查)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5、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四)考核(审查)
1、考核(审查)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3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受过劳动教养人员,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人员。
(5)曾被开除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不符合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
(7)在政审期间未能按规定时间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人事档案的。
(8)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备案,并且3年内不得参与本区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的招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2、考核(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取消进入聘用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六、聘用方式及待遇
1、经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及考核(审查)合格的,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2、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聘用,不合格者解聘。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八、注意事项
1、考生电话要24小时开通,以便联系。
2、考生参加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和体检必须带上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考生证件不齐全,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3、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20个工作日内在红花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yhhg.gov.cn)公示。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本人可在公布成绩2日内书面申请复查本人成绩,复查只核对分数合计。
4、总成绩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红花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yhhg.gov.cn)公示。
联系电话:0852-8228189
监督电话:0852-7759871 0852-8424848
附件:红花岗区招聘教师职位表(7月).xls
红花岗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6月25日
http://www.zunyi.gov.cn/ch6983/ch6989/ch6994/ch8145/2013/06/26/content_2011387603.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