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组织面试。
2、面试由宿豫区人社局和宿豫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放弃。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
3、面试方式为说课和答辩。答辩内容包括报考岗位专业知识。
4、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5、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在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豫区教育网上公布。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名单在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豫区教育网上公布。
体检由宿豫区人社局和宿豫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其它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宿豫区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3版)执行。
考察结束前,考生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考生为已婚人员的,须提供县(区)级及以上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未按时提供上述所有证明材料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七)公示、聘用审批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豫区教育网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考察、被聘用资格,或考察结果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考察、被聘用资格而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五、聘用合同管理和待遇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对被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管理。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其中: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在首次聘用合同期限内不得流动,并实行定期考核。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六、组织实施和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宿豫区人社局、宿豫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
0527-84465077(宿豫区纪委)
0527-84456677(宿豫区人社局纪检组)
0527-84492419(宿豫区教育局监察室)
七、本简章由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宿豫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岗位简介表 |
岗位代码 |
单位名称 |
岗位名称 |
招聘
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备注 |
1 |
宿豫张家港实验小学 |
小学语文教师 |
1 |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
小学以上-语文 |
1、所有招聘单位经费来源均为财政全额拨款。 2、所有招聘岗位类别均为专业技术岗位。 3、所有招聘岗位均要求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
4、专业名称认定以《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3)》为准。 |
2 |
启明实验学校 |
1 |
3 |
来龙中心小学 |
1 |
4 |
宿豫张家港实验小学 |
小学数学教师 |
1 |
小学以上-数学 |
5 |
启明实验学校 |
1 |
6 |
关庙中心学校 |
1 |
7 |
侍岭中心学校 |
小学英语教师 |
1 |
小学以上-英语 |
8 |
仰化中心小学 |
1 |
9 |
大兴中心小学 |
1 |
10 |
丁嘴中心学校 |
1 |
11 |
宿豫第一实验小学 |
小学音乐教师 |
2 |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
小学以上-音乐 |
12 |
关庙中心学校 |
1 |
13 |
侍岭中心学校 |
1 |
14 |
宿豫第一实验小学 |
小学体育教师 |
1 |
小学以上-体育 |
15 |
大兴中心小学 |
1 |
16 |
丁嘴中心学校 |
1 |
17 |
宿豫张家港实验小学 |
小学美术教师 |
2 |
小学以上-美术 |
18 |
仰化中心小学 |
1 |
19 |
来龙中心小学 |
1 |
20 |
关庙中心学校 |
中学音乐教师 |
1 |
中学以上-音乐 |
21 |
大兴初级中学 |
1 |
22 |
仰化初级中学 |
中学体育教师 |
1 |
中学以上-体育 |
23 |
大兴初级中学 |
中学美术教师 |
1 |
中学以上-美术 |
24 |
保安中心学校 |
1 |
25 |
保安中心学校 |
中学地理教师 |
1 |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
中学以上-地理 |
26 |
大兴初级中学 |
1 |
27 |
曹集中心学校 |
中学生物教师 |
1 |
中学以上-生物 |
28 |
陆集中心学校 |
1 |
29 |
宿豫张家港实验小学 |
学前教育教师 |
3 |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
|
30 |
宿豫第一实验小学 |
5 |
31 |
仰化中心小学 |
1 |
32 |
大兴中心小学 |
1 |
33 |
来龙中心小学 |
1 |
34 |
顺河中心小学 |
1 |
35 |
侍岭中心学校 |
1 |
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宿豫区教育局
2013年7月15日
http://www.jssq.hrss.gov.cn/2013/0715/1295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