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笔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用书。
笔试时间:2013年8月17日上午9:00至11:00。
笔试地点:梅县新城中学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
笔试成绩将在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梅县人才网及梅县教育网公布。
(二)面试
普通院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和全日制大专以上特殊教育、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五年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在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梅县人才网及梅县教育网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人员所持证件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无效。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录取办法
1、普通院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和全日制大专以上特殊教育、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根据定向招录名额,按考试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择优录取。
2、已签约的五年制高职高专毕业生按招录总成绩的高低顺序在规定的学校内依次择校。
3、拟招录人员考试总成绩应达合格线(60分以上)。
六、考察
拟招聘人选按规定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七、聘用
拟招聘人选名单将在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梅县人才网及梅县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八、相关待遇
录取考生应签订服务5年以上的合约。一经录用,享受梅县公职教师待遇。
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2589056。
梅县教育局咨询电话:0753-2589650。
本公告由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梅县教育局负责解释。详细内容请登陆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gdmx.gov.cn/index.php)、梅县人才网(http://www.mxrc.cn)及梅县教育(http://www.gdmxjy.com/)。
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梅县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