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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山东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局招聘教师29人公告(二)
2017年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doc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局 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
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凡是符合《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局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规定的条件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应聘。 2.哪些人员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亲属回避等关系的岗位。 3.哪些岗位属于有亲属回避等关系的岗位?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与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4.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有关证明材料。 5.对学历及相关证书获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需在2017年6月10日前取得。 6.填写《报名登记表》需要注意什么? 填写《报名登记表》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并由应聘人员本人签字确认。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7.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材料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认真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填报的信息、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应聘济南高新区各级事业单位。 8.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准考证如何处理? 居民身份证丢失尚未补发的,考试时可携带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或户籍证明参加考试。 遗失笔试准考证的报考人员,可以在考试前携带相关材料到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局补办。 9.违纪违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人事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的统一安排。对违纪违规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改正、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5年内不得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终身不得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取消聘用等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 是否有指定的考试辅导书和培训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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